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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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079D/2026-558306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5-14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现将山东宝塔新能源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如下。
山东宝塔新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2056204387H:地址:淄博市淄川区寨里镇小牛山,法定代表人:孙树伟。截至2026年2月12日,该单位拖欠职工工资2137147.5元。我局依法立案调查,并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按照规定支付职工工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参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五十三项第三档之规定,2026年3月31日,我局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