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劳务市场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建议的答复
淄川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36
建议人: 李伟
主办单位: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3-07-25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川人社字〔2023〕48号                 签发人:刘芳

 

                                          

对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李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劳务市场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单位高度重视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坚持就业优先和市场导向,开展农村转移劳动力、失业人员等群体免费专项技能培训,助力农村转移劳动力等实现稳定就业。

一是丰富培训专业。目前,我区签约19家定点职业培训机构。针对劳务市场人员整体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等实际情况,开设以实用易学、就业前景好的厨师、维修、电工等为主的技能培训专业,同时,加强对职业素养和爱岗敬业精神的培养,确保农村转移劳动力等群体“选得好、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

二是落实补贴政策。大力宣传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及时为培训机构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提高培训机构增加培训专业及开班的积极性,让更多符合条件农村转移劳动力掌握一技之长。

三是创新培训形式。结合当前创业就业形势,创新“技能+特色”培训新模式,开展博山酥锅制作、食用菌等培训,构建多层次职业培训体系,将培训工作与拓宽就业有机结合,全面提升农村转移劳动力素质,拓宽群众就业增收渠道。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725日        

 

(联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刘善军,5285191)

(可以公开)

抄  送:区人大人代工委、区政府办公室      

近日,在走访调研中发现,农民工群体人员构成复杂、流动性大、素质参差不齐,与用工单位需求不能完全适应,出现“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的结构性矛盾。 建议:以“提技能、稳就业、促发展”为主题,围绕我市经济和产业发展需求,运用财政补贴政策,在劳务市场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促进农民工提高技能、稳定就业。重点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建立农民工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机制;重点扶持有愿望和条件组织农民工培训的用人单位;积极探索“培训+招聘”促进就业的新模式,实施“订单式”培训、“定向式”招聘,实现技能培训与企业用工需求“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