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40061号提案的答复
川人社字〔2024〕24号 签发人:刘芳
致公党各委员、曾宪锋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破解我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难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的关注,您对有关问题的分析和提出的对策建议等,对我们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很有助益。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已成为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一环。
一、主要做法
(一)推进政策落实。我局积极推动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政策落实,强化执行力度、完善配套措施、加强监督评估,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效,有效促进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2023年,我局为46名医疗系统人才申领精英卡,占总申领人数的63%,其中二级、三级医院申领33人、一级卫生院申领13人。有效提升了基层医疗人才的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2023年,我区正高级专技人才补贴中医疗系统人才申领7人,占总申领人数的70%。我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淄川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区卫生系统各类招聘进行备案,区卫生健康局主导招聘。
我区坚持以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机制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主制定符合自身行业岗位特点的绩效工资内部考核分配方案,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每年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允许在基准线的1.8倍内适当上浮绩效工资总量。考核分配方案以优劳优酬、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体现医、护、技、药、管等岗位差异,且兼顾不同科室之间的平衡,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完善职称晋升通道。建立健全完善的晋升机制有利于提高基层卫生人才的积极性,促进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同时也有助于稳定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吸引更多更优秀的人才到基层工作,为构建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2023年度,我区医疗卫生系统职称申报工作中,审核呈报共156人;经评审,有112人成功晋升高一级职称,其中95人取得副高级职称,17人取得正高级职称;二级、三级医院有7人取得正高级职称,占医疗卫生系统正高级职称晋升总人数的41%,有46人取得副高级职称,占医疗卫生系统副高级职称晋升总人数的48%;一级卫生院有10人取得正高级职称,占医疗卫生系统正高级职称晋升总人数的59%,有31人取得副高级职称,占医疗卫生系统副高级职称晋升总人数的33%,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有18人取得副高级职称,占医疗卫生系统副高级职称晋升总人数的19%。
按照评比达标表彰相关文件规定,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开展各级各类优秀卫生基层人才表扬活动,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基层卫生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一些结构性矛盾也逐渐凸显。基层医生的学历结构、专业技能以及职业发展路径等方面存在不足,导致人才流失现象时有发生。基层卫生机构在人才引进、培训及激励机制等方面也面临诸多挑战,人才数量与整体素质不统一,学历与职称结构不合理、区域分布不完善的问题较为突出。现行的职称晋升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也未能充分体现基层医疗工作者的实际贡献和专业成长需求,晋升机会有限也制约了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稳定与发展。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将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常态化管理,确保各项人才政策能够惠及基层卫生人才队伍,保障政策措施得到持续稳定的执行。配合区卫生健康局做好基层卫生人才招聘工作,提高基层卫生人才招聘成效。
二是根据政策执行效果和基层实际情况,定期评估政策执行效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以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始终符合基层发展的需要。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8日
(联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仇湘程,联系电话:527306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刘俸稚,5282275;工资福利科鲁营,5287755)
(可以公开)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