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解读《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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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67U/2020-1998280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0-08-01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政府办公室 |
为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体制机制,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便民服务水平,现就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出台了《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部署要求,以“精简、统一、效能、便民”为原则,聚焦规范全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以相对统一划转行政许可事项、统筹调整划转人员力量、明晰审管职责边界、优化审批服务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审批服务信息支撑、强化行业支持指导培训等为重点,统筹协调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不断深化,着力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权责统一、运转高效的审批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和投资创业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包括五部分内容:一是总体要求,二是基本原则,三是重点任务,四是实施步骤,五是保障措施。
(一)《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是:以相对统一划转行政许可事项、统筹调整划转人员力量、明晰审管职责边界、优化审批服务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审批服务信息支撑、强化行业支持指导培训等为重点,统筹协调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不断深化,着力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权责统一、运转高效的审批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和投资创业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实施意见》的基本原则是:1.坚持应划尽划原则;2.坚持整体划转原则;3.坚持关联事项一并划转原则;4.坚持划转事项相对统一原则;5.坚持职能、编制、人员相匹配原则。
(三)《实施意见》的重点任务是:1.统一规范划转事项;2.统筹划转人员编制;3.进一步明晰审管职责边界;4.优化审批服务协调联动机制;5.加强审批服务信息支撑;6.强化行业支持指导培训。
(四)《实施意见》的实施步骤是:1.做好划转准备工作。2.稳妥推进编制和人员划转。3.加强指导培训确保平稳过渡;4.完成划转事项实质性交接。
(五)《实施意见》的保障措施是:1.加强组织领导;2.强化协调推进;3.强化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