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解读《淄川区文化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67U/2020-1897672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2-27 发布机构: 淄川区政府办公室

解读《淄川区文化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0-02-27
  • 字号:
  • |
  • 打印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提高政府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文化旅游行业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置旅游和文化活动各种突发事件,增强行业整体防灾抗灾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促进文化旅游行业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淄川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编制本预案。

二、主要内容

(一)《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处置文化旅游行业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而发生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紧急事件。

(二)《预案》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救援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预防为主、防练结合”的原则。以保障受害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明确分工,各尽其责,协同作战,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三)指挥机构及工作机构。一是指挥机构。成立区文化旅游行业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专项指挥部下设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专项指挥部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组成。现场指挥部设立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治安警戒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社会动员组、物资经费和生活保障组、应急通信环境和气象监测组、综合信息新闻发布组、涉外工作组、善后工作组等工作组。二是工作机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和旅游局,承担文化旅游行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综合协调工作。

(四)基本响应程序。事发单位要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实施先期处置,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或者事态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分级响应,启动应急预案,现场指挥部首先了解掌握突发事件情况,迅速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有关部门和救援队伍按照预案要求,开展抢险救援、人员疏散、医疗救护、治安警戒、交通管制等应急处置工作。

(五)应急结束。现场应急指挥部在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并确认危害因素消除后,向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的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状态的报告。接到报告的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的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综合各方面情况和建议,作出终止执行相关应急响应的决定,宣布应急状态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