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解读《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作的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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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67U/2021-5135404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04-03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解读《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2021年4月2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意见》起草的背景和依据
为使广大偏远山区的群众也能享受到优质的快递服务,为进一步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助力乡村振兴,为确保2021年9月底前实现全区行政村“快递进村”服务“全覆盖”,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结合淄川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出台此《意见》。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意见》工作目标。确保2021年9月底前实现全区行政村“快递进村”服务“全覆盖”,争创全国、全省“快递进村”示范区县。
(二)《意见》工作原则。以“政府统筹、市场主体、乡村助推、政企合力”为总体原则,推进快递进村工作。
(三)《意见》工作任务。一是加快快递共同配送体系建设。组织全区各邮政快递企业至少建成1处区级快递共同配送中心,各镇分别至少建成1处镇级快递公共服务中心,各行政村要以不同形式至少设立1处快递合作服务网点,实现区级有中心、镇级有中心、村级有网点的三级“快递进村”配送体系。二是鼓励支持快递企业通过快快合作、邮快合作、快商合作、物快合作等多种模式服务延伸进村。三是完成行政村快递服务场所“补白”工作。对现有行政村未设立快递公共服务场所的,由所在镇指导各村协调商超、便利店、电子商务进村服务站等形式,开展快递代理服务。对于无法利用商超等建立村级快递合作服务站点的,由所在镇、村通过党群服务中心、村民事务代办中心等为村民提供快递收发服务。四是保障提升村居快递服务质量。实施快递“村居畅通工程”。将村居快递服务站和智能快递柜、邮政局所等服务设施纳入住宅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等。实施快递“放心消费工程”。重点解决快递不按址投递、虚假签收、偏远农村快递投递二次收费等服务问题,提升村居快递服务质量。五是推进电商快递发展服务现代农业。加强与重点农业生产基地、优特农产品产区的对接,为农产品提供网售、包装、仓储、运输等一体化定制服务,打造服务农产品上行的“直通车”。助力全区数字化农业工作,重点打造樱桃、核桃、小米等农特产品、富硒特色农产品的快递服务现代农业金银铜牌项目。六是强化“快递进村”政策扶持。
(四)《意见》的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快递进村”日常统计、协调和调度,统计汇总“快递进村”数据情况。区政府督查室将对“快递进村”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查通报。完善工作机制。各镇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6月底前各镇至少建成1处镇级快递公共服务中心,7月底前实现“快递进村”通达率70%以上,力争2021年9月底前实现行政村“快递进村”全覆盖。巩固提升成果。对“快递进村”工作成效及时进行总结宣传,通过召开现场观摩会等形式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各种模式应用实践,强化对“快递进村”的普及宣传,进一步巩固扩大经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