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解读《淄川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整治五年行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67U/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5-17 发布机构: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解读《淄川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整治五年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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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淄川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整治五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文件背景解读

    为解决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应淄博市共性问题,淄博市政府印发《淄博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方案(2018—2020年)》(淄政字〔2018〕73)。

    为严格落实市局文件,结合全区危险废物实际产生情况、2018年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废物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攻坚,故印发《淄川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川政字〔2019〕55号)。

二、文件内容解读

    文件从源头管控、日常监管、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三个方面对于危险废物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攻坚行动:

    (一)深化源头管控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各职能部门通过引导企业采取源头替代、清洁生产等方式,在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二)强化日常监管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各职能部门依托先进技术手段,完善监管平台建设,实时在线掌握全区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处置情况。依据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要求,规范危险废物产废单位生产责任制、台账制度、应急预案制度、培训和应急演练制度、转移联单制度,并对与危险废物产废单位的产生、贮存、运输、处置各环节进行统一规范,逐步提高全区危险废物产废单位规范话成都。

    (三)加大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①加大工业企业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依据“十三五”规划,落实完善全区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建设工作,从处置种类、处置总量两方面匹配全区危险废物实际产废能力。②建立健全医疗危废的统一收集、处置能力,并加强医疗危废的监管力度。

    三、落实情况解读

    (一)深化源头管控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各职能部门逐步通过引导企业采取源头替代,并根据产生废物实际情况逐步、逐级要求大宗产废单位进行强制清洁生产,鼓励一般产废单位逐步完成清洁生产。

    (二)强化日常监管2018年起,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呈逐步上升的趋势,2020年,市级规范化管理考核情况全区危险废物产废单位规范率已超过95%。

    (三)加大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①全区已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7家,年处置能力达到47万余吨,种类基本完全覆盖全区实际产废种类。②已建立健全医疗危废的统一收集、处置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