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解读《淄川国家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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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67U/2022-5230494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2-02-22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一、出台背景
保护淄川国家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保障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获取的气象探测资料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和连续性,为应对气候变化和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准确的科学依据,为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提供可靠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山东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出台目的
保护淄川国家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
四、主要任务
(一)明确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技术路线。
气象探测环境是指为避开各种干扰,保证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所必需的最小距离构成的环境空间,要求长期稳定,具有良好的区域代表性。
(二)确定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和标准。根据《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确定以淄川国家气象观测站为基准点,半径800米范围内为保护区。
(三)确立淄川国家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本规划确定的范围内,用地和建设项目须与本规划提出的探测环境保护要求相协调,不得影响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
联系人:郭昊 联系电话:0533-518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