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解读《淄川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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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67U/2022-5261122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2-08-28 17:14:39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2〕65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2〕39号)。
三、出台目的
认真落实省市工作安排,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对全区自建房全面排查整治、全面消除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五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工作安排,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
第二部分是工作目标。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四方责任”(产权人主体责任、使用人安全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党委政府属地责任),依法依规彻查彻改自建房安全隐患。
第三部分是整治重点。一是排查整治范围。全区范围内所有自建房。二是排查整治内容。自建房基本情况、建设情况、管理情况。重点排查房屋建设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使用安全性(各类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等内容。
第四部分是实施步骤。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全面摸底。2024年6月底前实施分类整治。2023年12月底前实施分类整治。
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加强领导组织,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实施,严格督导检查,强化宣传引导等方面,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安全监管责任,形成合力,一体推进。
联系人:石议文 联系电话:0533-527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