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淄川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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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67U/2023-5428695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3-07-24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一、编制背景与必要性
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确保气象探测资料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和连续性,为分析和应对气候变化及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准确的气象依据,为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做好气象服务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山东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出台目的
保护淄川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
四、规划范围
以淄川国家基本气象站为中心,半径1000米范围内为保护区。
五、总体要求
避开各种干扰保证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所必需的最小距离构成的环境空间,要求长期稳定,具有良好的区域代表性。
六、保障措施
一是规划确定范围内,用地和建设项目须与探测环境保护要求相协调,不得影响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二是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合作和协调。三是经批准的淄川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七、解读单位
淄博市淄川区气象局 0533-518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