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淄川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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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67U/2024-5438604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4-03-29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淄川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称《预案》)是淄川区行政区域内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全面、系统的指导性文件,为淄川区有效应对森林草原火灾提供了科学依据和行动指南。通过建立健全的应对工作机制、明确灾害分级和响应措施、组织科学的指挥体系和详细的处置流程,该预案将有助于提高淄川区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川政办字〔2021〕11号)《关于印发淄川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同时废止。
《预案》适用于淄川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预案》任务分工开展处置工作。
预案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将森林草原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主要任务包括解救疏散人员、组织灭火行动、保护重要目标、转移重要物资、维护社会稳定等。
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总指挥由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各自承担不同的职责分工,如综合指导、火灾防控、违法犯罪案件查处、火场警戒、交通疏导等。
预案根据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和火灾发展态势,设定了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火险预警等级,并明确了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四个响应等级。火情发生后,按任务分工组织进行早期处置,并根据响应等级落实相应措施。
火情发生后,首先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组织扑灭火行动,并做好转移群众安置、治疗伤员、防疫工作、保护重要设施、维护社会治安等工作。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做好防止复燃和余火清理工作,并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
《预案》还附带了森林草原火场前线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分工,以及紧急调集森林消防专业队和调派直升机灭火的请示流程,为预案的实施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支持。
解读单位: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电话0533-518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