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文字解读《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淄川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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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67U/2025-5589929 | 文号: | 无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12-30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12月29日,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公布《淄川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通知包含八个部分,通知对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实施依据、实施程序进行了要求。
本年度淄川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为《淄川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计划2025年12月底完成。《纲要》共分发展基础、重点任务、实施保障三大篇章。发展基础篇总结全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成效,分析“十五五”内外发展环境,明确总体发展思路与目标。重点任务篇聚焦十一项核心工作,涵盖新质生产力培育、科技创新、数实融合、扩内需、改革开放、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文化发展、基建提升、民生保障、绿色生态、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实施保障篇通过强化党的领导、规划建设、项目支撑、评估监测、社会参与,保障《纲要》落地实施。
通知要求,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把贯彻落实《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
一是要严格决策程序。区发改局要依法全面、及时、正确执行,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二是要强化责任落实。要切实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效性,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保护人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联系人:张艺菁 联系电话:0533-5136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