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定职责、领导分工及机构设置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67U/2023-501624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28 发布机构: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定职责、领导分工及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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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3-5182228

传真电话:0533-5182446

       邮政编码:255100

  电子邮箱:zcgov@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负责人:张立冬

信访举报咨询电话:0533-5182228                                                          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来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区政府办公室综合科)         邮编:255100

来访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区政府办公室综合科)         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法定职责

1、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文电,负责承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等来文来电,负责承办区委以及区委部门、外市(县、区)政府等来文来电,负责承办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开发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等来文来电。

  2、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组织起草区政府领导同志讲话以及其他综合性文稿,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3、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统筹、区政府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或者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并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

  5、承办区直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开发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审批。

  6、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对区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7、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调度掌握全区工作情况,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对重要工作部署进行综合协调。

  8、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开发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贯彻落实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的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并提出有关建议。

  9、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10、负责收集、整理、报送重要信息和政务舆情;履行区政府新闻发言人职责。

  11、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12、负责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运行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13、负责指导、协调市民投诉的受理和承办等有关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和重要建议。

  14、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5、负责全区大数据工作。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统筹全区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统筹管理全区数据资源,负责全区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统筹协调推进全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负责全区电子政务工作。

  16、贯彻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全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区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承担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17、负责组织协调打击走私综合治理等方面工作。

  18、负责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管理、运行区级政务服务热线。承担区优化发展环境打造“三最”城市领导小组和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9、负责落实区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20、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和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党建等工作。

  21、统一领导和管理区信访局、区大数据信息服务中心、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姓名:张立冬

职务: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分工:协助冯炳涛区长工作,负责处理区政府机关日常工作;主持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全面工作;负责人事、财务工作。管人事科、财务科。

简历:张立冬,男,汉族,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

姓名:董忠山

职务: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分工:协助张立冬同志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和人事工作;负责区政府党组和办公室党组党的建设,负责工会、组织、纪检、招商引资、老干部、打私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打私科、党总支、工会

简历:董忠山,男,汉族,197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姓名:沈程刚

职务: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工:负责政务活动、会务、接待、值班、政务信息、政府督查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综合科、信息科、督查室

简历:沈程刚,男,汉族,198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

姓名:张波

职务: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支部书记、主任

分工:负责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人民会堂会务、机关物业绿化、机关保卫、机关食堂管理、机关文印等方面的工作。主持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分管机关事务科。

简历:张波,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内设机构及职责

1、综合科

负责人:王麟

电话:0533-5182228

职责:负责与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直各部门以及各镇(街道、开发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办公部门工作联系。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以及办公室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等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综合区政府办公室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送的重要工作情况、工作报告,审核制发内部文件和组织办理室内文电。组织协调室机关日常工作,制定室机关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承担区政府领导有关政务工作。负责室机关重要工作、活动的宣传报道。负责室机关公务用车的统筹管理、司勤人员教育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设备维护、办公用品采购工作。承担区政府值班工作,办理向上级党委、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传达并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保证区政府与各镇(街道、开发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联络畅通。收集报送政务舆情,指导、协调、督促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开发区)做好舆情回应工作。承担政府系统主要领导同志外出请假办理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服务保障区长主持召开的工作会议,负责协调安排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政务活动,服务保障区长的政务活动。负责协调安排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有关接待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会议活动的业务指导。

  2、文秘科

负责人:徐瑶瑶

电话:0533-5181300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等来文来电分办和运转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区委以及区直部门、外区(市县)政府、各镇(街道、开发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等来文来电分办和运转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件分办和运转工作。负责机要、发行、印鉴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室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保密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3、秘书一科

负责人:李洪涛

电话:0533-5180757

  职责:承担文稿起草、调查研究、有关公务活动协调、新闻报道、人民来信接收转办、交办事项落实等工作。协助区政府新闻发言人组织相关材料,起草区政府新闻发布有关文稿,负责区政府有关重大事项、政策的宣传报道。负责协调综合区政府重要工作情况、报上级的重要工作报告。

  4、秘书二科

  电话:0533-5181089

职责:承担有关会议活动组织、文稿文件起草、公文办理、调查研究、批件督办、会议纪要、交办事项落实等工作。承担区政府及区政府领导的各类文字工作。负责审核把关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的各类文件。

  5、秘书三科

电话:0533-5181089

  职责:负责制发区政府党组会、区政府常务会的会议纪要。负责协调区领导以及区政府办公室的调查研究工作,编报《调查与研究》《参阅件》《呈阅件》。承担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调研任务以及调研重要事项的协调实施和督促落实。负责市政府研究室安排的调查研究工作任务。

  6、信息科

负责人:陈义

电话:0533-5181644

  职责:负责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信息以及市内外重要经济动态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开展相关信息调研,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政务信息工作。编辑《淄川政务信息》,负责向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报送重要信息。

  7、政策法规科

  负责人:张学传

电话:0533-5175177

职责:负责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运行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区政府部门和各镇(街道、开发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运行中的相关工作。负责审核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制发的文电。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公开发布、解释、整理汇编、清理规范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区政府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负责审核区政府签署的各类合作协议。承担区政府以及区政府办公室有关报备事项办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淄川区人民政府公报的编发工作,负责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淄博市人民政府公报在淄川区的赠阅工作。

  8、人事科

  电话:0533-5180333

职责:负责室机关党员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负责室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有关工作。负责室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负责机关纪检工作。负责结对帮扶工作。协调做好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日常工作。负责室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社会保障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区政府党组集体学习等工作。负责室党组会的组织以及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室机关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室机关内部督查工作。

  9、财务科

  负责人:耿涛

电话:0533-5182645

职责:负责室机关工作人员各项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费用的扣缴工作。负责室机关及经费所属单位预算的编报、执行、工资晋级晋档。负责室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10、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电话:0533-5181064

  职责: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办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受理向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组织协调区政府办公室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承担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1、督查室

负责人:白小辉

电话:0533-5130097

  职责:负责统筹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对全区政府系统督查活动的计划备案管理。负责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的督办落实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承担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有关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考核有关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目标分解和完成情况的督查工作,负责区政府重要文件、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承担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对我区督查事项的办理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对外可以区政府督查室名义开展工作。

  12、机关事务科

  负责人:董宁

电话:0533-5181372

职责:贯彻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全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区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承担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和其他公有房产的规划、权属、配置、使用监管、维修、处置、物业规范等实行统一管理和指导监督。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的统一编制、标准、购置经费、采购配备、处置等管理工作。在区政府管理节能工作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担区政府机关办公区安全保卫工作。

  13、大数据科

电话:0533-5180615

  职责: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承担全区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管理职责。统筹管理全区数据资源,研究制定数据资产管理相关政策措施,做好数据资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区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编制全区新型智慧城市总体规划和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全区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提出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项目建设需求,协调推进建设和应用工作。

  14、政府职能转变协调科

  负责人:张学传

电话:0533-5175177

职责:指导、协调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调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等事项,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统筹协调对“一次办好”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协调解决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开发区)改革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的问题。

  15、打私科

  负责人:孙明刚

电话:0533-5130097

职责:负责研究拟订全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政策以及工作规划。组织落实开展打击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行动。组织指导缉私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对需要区政府解决的事宜进行协调,组织开展打击走私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化建设。

所属事业单位

  名称:淄川区大数据信息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联系电话:0533-5181064

  负责人:耿涛

  主要职责:

  (一)承担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大数据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和工作规划,推进全区大数据开发应用的辅助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政务领域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协调配合电子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等统一基础设施以及其他政府投资通用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规划、招标、建设、协调、管理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其他领域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支撑工作。

  (三)承担统筹全区数据资源开发应用的辅助工作。承担建设完善全区数据资源管理体系,整合、管理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推进规范数据资源交易辅助工作。承担落实数据资产管理相关政策措施,提升数据资产管理水平辅助工作。承担组织编制全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数据  资源采集、汇聚、交换、共享等辅助工作。承担推进政务、社会、民生、产业领域各类数据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和共享开放辅助工作。

  (四)承担推进全区电子政务建设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组织落实电子政务发展规划,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区政府网站及相关政务应用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按照上级技术规范要求,推进全区统一业务协同平台的建设完善和推广应用工作,建立完善数据服务政府决策机制,推动社会治理模式创新,推动“数字政府”建设辅助工作。

  (五)承担推进全区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发展的辅助工作。承担推动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辅助工作。承担推进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培植壮大大数据及相关产业,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发展辅助工作。承担监测分析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发展运行态势,促进相关产业发展辅助工作。

  (六)承担推进新型智慧城市总体规划和工作方案落实的辅助工作。

  (七)承担落实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推进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和重点行业数据安全保障技术支撑工作。

  (八)承担全区大数据应用、电子政务和新型智慧城市等信息化项目的规划论证、技术评审、组织实施和验收评估等技术支撑工作。

  (九)承担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围绕大数据、电子政务、智慧城市等相关领域,开展知识普及、教育培训和对外交流合作等辅助工作。

  (十)承担为镇(街道、开发区)、部门开展大数据相关业务提供技术支撑。

  (十一)承担区政府办公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辅助工作。

(十二)为区政府办公室提供服务保障,完成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名称:淄川区政府调查研究中心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联系电话:0533-5181089

  负责人:(暂空缺)

  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或者参与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对区政府重大战略实施、重大决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研。

  (二)组织、协调领导安排的调查研究工作,组织社会力量开展调查研究,承担有关课题服务工作。

  (三)承担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的重要动态等工作,为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编辑和印发有关内部刊物。

  (四)为区政府办公室提供服务保障,完成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名称:淄川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联系电话:0533-5181084

  负责人:张波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机关事务管理、文印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区级机关事务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区机关事务服务工作。

  (二)承担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区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区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不含公立医院,下同)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工作。

  (三)承担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的有关服务保障工作,推进下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和其他公有房产的规划、权属、配置、使用、维修、处置、物业规范等管理工作提供服务。

  (四)组织实施易地任职干部周转住房的服务保障制度,承担有关物业管理和生活服务等保障工作。

  (五)承担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有关服务工作,参与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办法。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相关管理工作提供服务事项。

  (六)在区政府节能管理工作部门的指导下,推进、协调、检查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能耗监测、统计、公布和评价考核工作。

  (七)承担区人民会堂的会务服务保障工作。

  (八)承担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后勤服务工作,推动其他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工作。协调推进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绿化美化、爱国卫生等社会事务工作。

  (九)承担中央、省、市、区文件资料的翻印服务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文件和涉密文件的印制。

  (十)为区政府办公室提供服务保障,完成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名称:淄川区市民投诉中心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

  联系电话:0533-5312345

负责人:(暂空缺)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区市民投诉工作相关文件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受理全区范围内政务服务领域的市民和企业政策咨询、意见建议和举报投诉等事项,并及时转办、回访;负责考核评价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部门、单位市民投诉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市民反映的重要问题、重要建议。

(三)受理市民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全区市民建议征集工作。

(四)承担“般阳民生”平台整体运行及综合协调工作,承担“般阳民生”平台工作制度流程的完善、技术维护,承担“般阳民生”平台受理民生问题及领导交办事项的审核、交办、催办、回访等工作。

(五)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承担企业、群众投诉事项的督促办理工作,做好区领导民生诉求批示件的办理工作。

(六)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全区民生“大数据”进行实时、全面、系统的分析研究,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信息参考和服务。

(七)协调联络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完成其交办的工作任务。

(八)承担“镇呼区应、上下联动”平台的业务受理、转办、考核工作。

(九)承担区市民投诉中心和各承办单位的业务培训工作。

(十)承担区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宣传工作;承担般阳民生平台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推广使用工作;协调组织媒体专栏的跟踪报道、舆论监督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