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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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淄川区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川政办字〔2021〕1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淄川区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淄川区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为加快平安淄川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基层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淄政办字〔2020〕117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应急管理和火灾风险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关要求,立足灾害事故特点,积极适应“全灾种”,构建“大应急”,实施“大救援”,确保“大安全”,全面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和各类自然灾害处置救援能力。

(二)总体目标。全面推动平安淄川建设,以解决基层消防站少、覆盖不到位、老旧小区进入难等应急救援实践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为目的,加强基层应急救援站建设,配备必要的小型消防车辆和应急救援装备,利用3年时间在全区重点社区实现应急救援站全覆盖,达到“小灾能自救,大灾能增援”的作战目的,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基本原则。以落实近年来国家和省市区对提升基层单位应急救援能力的相关要求、标准为抓手,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应配尽配、适量实用”“按标装备、快速效能”的原则,构建智能化、立体化、全覆盖的社会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体系,形成应急部门统筹协调、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主调主站、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密切协同的联调联战工作机制。

二、主要任务及建设安排

总体上,采取3种模式,利用3年时间,在全区重点社区实现应急救援站全覆盖,配备必要的小型消防车辆和破拆、防护、通讯等应急救援器材装备,增强基层应急处置能力,快速提升应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建设模式

1. 政府建设模式。由各镇(街道、开发区)投资建设。

2. “政府+市场”建设模式。实行政府补助为辅,物业和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投资为主。

3. 市场自主建设模式。实行“自我建设、自我保障、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建设应急救援站和配备相应的管理运行人员,切实提高消防应急能力。

(二)建设时限

2021年,我区开发区、双杨镇、龙泉镇各建设1处一级社区应急救援站,洪山镇、昆仑镇、般阳路街道、将军路街道、松龄路街道各建设1处二级社区应急救援站。同时,各镇(街道、开发区)全面开展工作调研,不断总结经验,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2022年,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全面铺开。到2023年年底,实现重点社区应急救援站全覆盖,达到“一分钟响应、三分钟到达、五分钟开展施救”,确保在最佳时间内完成救援或有效控制火情、险情,为救援赢得宝贵时间,确保把灾害降到最低程度。

(三)建设标准

1. 配备要求。参照有关规范,应急救援站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1)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城市社区,应当建立一级应急救援站。

(2)建筑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小于10万平方米的城市社区,应当建立二级应急救援站。

(3)除前两款规定以外的重点社区应当建立三级应急救援站。

2. 设置标准。要科学规划布局应急救援站,有效整合资源,既要防止重复建设,又要合理布局,防止有效服务半径过大。装备配备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满足本单位本区域内一般火灾扑救、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有限空间救援等应急救援的需要,鼓励有条件的站配置“一键呼叫”应急救援、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应急救护包等医疗救援装备。要统筹安排民兵装备建设与应急救援站装备配备工作,杜绝重复建设,发挥综合效用,不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按照联调联战工作机制和“指挥消防”建设要求,应急救援站应当具备智能调度、视频传输、平台管理、联防联控的功能。

3. 人员配备。以社区、物业为主体,镇(街道、开发区)统筹协调为辅助,配备专(兼)职人员。原则上,一级站不少于10人,二级站不少于6人,三级站不少于4人。要科学设岗,合理分工,强化训练,加大宣传,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平时能宣传,战时能应急”,确保应急救援站有效运转。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将应急救援站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必要支持保障,成立工作专班,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所辖单位、领域具体组织实施,确保应急救援站建设扎实有序推进。区消防救援大队要对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提供技术支持,每季度至少组织社区应急救援站人员进行1次业务培训。

(二)强化督导考核。区政府将应急救援站建设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区政府将成立督导组,定期督导调度,加强情况通报。对工作不力、行动不及时的,予以通报批评。力争通过3年行动,打造应急救援新模式,加快建设平安淄川,切实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及各类突发事件能力,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强化政策激励,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积极推动应急救援站建设。区政府将应急救援站建设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各镇(街道、开发区)建设情况适当给予资金或装备奖补。要将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与文明城市创建、文明社区建设等社会基层基础建设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检查、同验收,齐抓共进,形成合力。

 

附件:社区应急救援站配备基本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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