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川政办字〔2021〕32号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67U/2021-5174930
成文日期
2021-06-11
发文日期
2021-06-1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有效性
失效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淄川区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政办字〔2021〕3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淄川区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淄川区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实施冬季清洁取暖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有效途径。为完成我区清洁取暖任务目标,保障群众温暖过冬,根据《淄博市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清洁取暖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立足我区实际,持续推进集中供暖、气代煤等改造,全面完成清洁取暖年度任务目标。
二、任务目标
2021年全区完成农村地区2198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按照查缺补漏、应改尽改的原则,实现平原地区清洁取暖基本全覆盖。
三、冬季清洁取暖主体
(一)责任主体。各镇(街道、开发区)是冬季清洁取暖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调查摸底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村(居)和项目实施主体开展工程建设,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遇到的手续办理、迁占补偿、工农关系等问题,做好居民补贴资金发放、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和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二)实施主体。供热企业是城区集中供暖和集中供暖向农村地区延伸的实施主体。管道燃气企业是气代煤工程配套燃气管网建设的实施主体。各实施主体负责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程建设,确保按期完成。
四、补贴政策
对列入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的用户和项目,继续延续2017—2020年财政补贴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对列入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用户,运行费用实行连续补6年的补贴政策。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根据区政府确定的改造任务,结合各自实际,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确定适合的技术路线,明确时间节点,细化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报区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核准后实施。
(二)项目组织实施。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制定完善的建设推进计划,做好施工安排,组织协调供热、供气企业统筹推进工程建设,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改造任务。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建设群众满意工程。
(三)采暖设备选购。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根据各自实际选择适合的取暖方式,组织村居从市级招标入围的采暖设备目录中择优选购,气代煤采暖设备由燃气公司根据往年壁挂炉运行情况进行推荐。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做好辖区内采暖设备的入围选购和服务保障工作,并监督运行情况。
(四)项目验收。清洁取暖工程完工后,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及时组织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竣工验收。及时组织村(居)做好用户信息统计工作,切实规范台账录入和管理,提高台账质量,确保台账真实准确。
(五)时间安排。各镇(街道、开发区)6月中旬前制定完成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8月30日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9月30日前完成调试验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开发区)作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工作任务、细化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分工,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建设质量和效果,既“清”又“暖”,改一户、满意一户,如期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各项任务。
(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财政纪律和补贴政策,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及时将工程建设、设备购置、运行费用等各项补贴资金拨付到位,各镇(街道、开发区)要保障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补贴资金。
(三)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尽快开展设备选购、施工队伍确定等前期准备工作,签订改造及服务合同或协议要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对供暖模式、服务质量、准入退出机制等进行约定。按照工程建设程序,早部署、早开工、早受益,避免前松后紧、前慢后快等问题,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和调试验收。
(四)扎实抓好安全管理。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持续抓好项目工程质量和运行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访民问暖”“百万农户温暖行”活动,继续实行“双安全员”(改造企业安全员和村级安全员)制度,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建立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组织供热、供气企业与消防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五)强化监督考核。区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定期对全区清洁取暖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镇(街道、开发区)进行重点督办并督促限期整改。
(六)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广泛开展清洁取暖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普及清洁取暖政策和使用常识,展示清洁取暖效果,帮助群众算好环保账、经济账、安全账、生活质量账,让清洁取暖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凝聚清洁取暖共识,形成推进建设合力。
附件:淄川区2021年清洁取暖建设任务表
附件
淄川区2021年清洁取暖建设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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