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淄川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区领导小组的通知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67U/2021-5187057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成文日期
2021-09-04
发文日期
2021-09-05 10:50:23
发文机关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川政办字〔2021〕38号
有效性
失效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淄川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区领导小组的通知
川政办字〔2021〕3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区,推动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有效落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淄川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区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周 婷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李建华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刘鹏飞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赵长浩 区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副部长
闫盛霆 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副部长
郑良村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杜曰东 区委区直机关工委书记
郑向忠 区总工会主席
朱淑丽 区妇联主席
张立冬 区发改局局长
牛少健 区教体局局长
贺滨业 区民政局局长
张 烨 区财政局局长
张 伟 区人社局局长
张学文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翟纯乾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沈 俊 区商务局局长
张 刚 区水利局局长
唐加福 区文旅局局长
张其雪 区卫健局局长
桑 林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孙启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昌元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马军芝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于文华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闫 鹏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孙丰国 区医保分局局长
张 宁 开发区工委副书记,钟楼街道工委书记
蒋 涛 洪山镇镇长
李光亮 昆仑镇镇长
高 振 双杨镇镇长
张 学 罗村镇镇长
王 林 寨里镇镇长
冯 明 龙泉镇镇长
刘 峰 岭子镇镇长
陈 涛 西河镇镇长
王世栋 太河镇镇长
李 政 般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敬波 将军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磊 松龄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刘鹏飞、张其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作为临时性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完成后即行撤销。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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