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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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淄川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政办字〔2019〕5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淄川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0日

 

淄川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05号)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54号)等文件要求,加快建立淄川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切实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优化提升“四位一体”发展格局、促进“组群统筹”有机衔接,聚焦聚力新旧动能转换、建设新型工业化强区,坚持底线约束、绿色发展,以人为本、提升品质,上下联动、统筹协同,多规合一、全域管控,分类指导、科学决策原则,统筹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协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新淄川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根据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总体安排,确保2019年年底完成我区国土空间规划初步方案编制,2020年年底完成区镇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形成全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建设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为全区自然资源保护、各类开发建设、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各层次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提供基本依据。

(三)规划期限和基础数据

淄川区国土空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规划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统筹考虑其他调查监测成果,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作为空间基准,完成各类空间基础数据坐标转换,统一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建立空间规划基础数据库。

二、主要任务

(一)区级国土空间规划

区级国土空间规划是对我区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既是落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主平台,也是编制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依据。规划要提出到2035年全区国土空间发展目标,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各项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确定全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总体格局,制定全域规划分区,明确准入规则,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明确管控要求,合理控制整体开发强度。统筹全域交通、能源、水利、电力、环保、旅游等基础设施布局和廊道控制要求,提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布局要求,构建社区生活圈,提出对城乡风貌塑造、历史文脉传承、绿地水系建设和中心城区更新的原则要求。安排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的规模、布局和时序。建立健全规划传导机制,明确国土空间分区准入、用途转换等管制规则,严格耕地、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的用途管制。

(二)镇级国土空间规划

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区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细化落实,依据上级国土空间规划,明确镇级发展战略目标和国土空间发展目标,落实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对详细规划的编制提出明确管控引导。

三、进度安排

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工作原则,积极、有序地推进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9年9月)

制定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建立领导小组,召开规划编制启动会议,明确工作组织机制,落实各部门任务分工,成立规划编制工作专班。根据空间规划编制内容,开展现状调查,收集最新的基础地理数据、土地调查数据,补充完善基础资料等。

(二)启动“三区三线”评估调整和现行空间类规划评估工作(2019年9月—10月)

配合市空间规划工作小组和专责小组对现行的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空间类规划的实施和“三区三线”划定情况进行评估调整。

(三)启动“双评价”和重大问题研究工作(2019年9月—10月)

按照“双评价”技术指南,启动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配合市空间规划工作小组和专责小组针对空间规划编制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研究,明确各专题研究重点,形成专题研究报告,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重要支撑。

(四)规划编制阶段(2019年10月—12月)

落实山东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淄博市国土空间规划下达的目标任务,提出淄川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与整治的总体战略、目标任务、总体格局、空间管控等,形成规划方案。

(五)启动意见征询(2020年1月)

征询各镇(街道、开发区)、相关区直部门意见。

(六)专家讨论阶段(2020年3月)

邀请全国和省内相关知名专家,对规划成果进行论证、咨询,充分吸收相关意见建议,并对规划成果进行修改完善。

(七)进行审查形成上报稿(2020年4月—6月)

完成领导小组审核、区政府常务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形成上报稿。

四、组织保障

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对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统筹协调、调研部署、督导推进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专班(另行行文公布),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具体负责规划编制组织工作,协调市规划工作小组、专责小组和相关区直部门工作,督导相关工作进度。工作专班配合上级单位按计划完成涉及本行业的专项任务或主题研究,负责本行业专项任务调度工作,提出本行业空间规划诉求,积极落实各项要求,全面参与规划编制工作。

 

附件:淄川区国土空间编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淄川区国土空间编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闫桂新(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许永利(区委常委,副区长)

    赵 军(副区长)

    朱枭杰(副区长)

    李 庭(副区长)

    孙鲁岷(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晏明君(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赵云龙(区发改局局长)

    牛少健(区教体局局长)

    汪洪新(区科技局局长)

    付志欣(区工信局局长)

    贺滨业(区民政局局长)

    张 烨(区财政局局长)

    张 伟(区人社局局长)

    张学文(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贾士龙(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刘鹏飞(区住建局局长)

    翟纯乾(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朱庆农(区水利局局长)

    王利民(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谭延忠(区商务局副局长)

    唐加福(区文旅局局长)

    张其雪(区卫健局局长)

    刘 波(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勉君(区审计局局长)

    李昌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朱洪明(区统计局局长)

    马军芝(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梁金华(区招商局局长)

    高锟长(区投建中心主任)

    陈义民(区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郑明涛(区供电中心主任)

    杜 斌(区气象局局长)

    刘一波(区规划办主任)

    张敬涛(区公路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立冬(开发区常务副书记)

    蒋 涛(洪山镇镇长)

    单志革(昆仑镇镇长)

    高 振(双杨镇镇长)

    张 学(罗村镇镇长)

    王 林(寨里镇镇长)

    孙 潇(龙泉镇镇长)

    常 忠(岭子镇镇长)

    陈 涛(西河镇镇长)

    张 宁(太河镇镇长)

    刘 芳(般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段为荣(将军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磊(松龄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空间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李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云龙、牛少健、张学文、翟纯乾、朱庆农、唐加福、刘一波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空间规划领导小组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即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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