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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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淄川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的通知

 川政办字〔20238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淄川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13

 

淄川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为推动全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向建筑业强区跨越式迈进,根据淄博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三年行动,补齐短板弱项,拓展比较优势,进一步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促进我区建筑业创新发展、持续发展,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及措施

(一)不断扩大产业规模。组织召开全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明确发展目标,力争20222024年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速12%以上,到2024年突破145亿元,建筑业增加值达到42亿元。建立跟踪督导机制,从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等环节入手,支持本地建筑企业抓牢本地市场,积极参与房地产开发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城市更新等项目建设。健全联络协调机制,支持建筑企业联合设计、监理、造价、建材、检测等领域专业企业,发挥全产业链组合优势,带动全产业链输出,积极开拓区外市场。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淄川规划管理办公室、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体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大力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积极招引央企强企等优秀建筑企业在我区设立企业总部、区域总部、功能型总部,推动设立独立二级法人子公司。力争到2024年底,全区招引不少于1家央企强企落户。对施工综合资质(特级资质)企业在我区注册设立山东总部子公司并纳税、纳统的,设立区域总部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且在市域以外设立2家以上分支机构(含子公司、分公司)的,按照市有关政策予以奖补,实行后补助方式,按规定程序纳入次年项目预算。上述政策与支持企业分支机构在我区转型发展的政策就高不重复享受(具体参照市有关办法规定实施)。(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三)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引导龙头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强强联合、强专联合、大小联合等,提高综合竞争力和市场份额,减少同质化恶性竞争,实现跨越式发展。到2024年底,力争山东金城建设有限公司、山东方大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筑业总产值分别突破80亿元、44亿元。支持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加快技术创新,奠定资质升级基础。成立工作专班,对综合实力优、资质升级意愿强的企业跟进服务,到2024年底,力争甲级资质(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达到10家。对在区内注册、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建筑业库的企业,除省市奖励配套资金外,首次获得施工综合资质(特级资质)的,给予500万元奖励;当年获得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一级资质)的,给予15万元奖励;鼓励建筑企业创优夺杯,除市奖励配套资金外,获得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给予50万元奖励;当年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建筑工程装饰奖、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中国钢结构金奖等国家级奖项的,给予15万元奖励;当年获得省长质量奖的建筑业企业,给予25万元奖励;当年获得泰山杯奖,且主申报单位是建筑企业的,一等奖给予5万元奖励,二、三等奖给予2.5万元奖励;当年获得山东省优质安装工程鲁安杯奖的,给予5万元奖励。在省外承建项目并获得奖项荣誉的,按照相应奖励标准的1.2倍予以奖励。实行后补助方式,所需奖补资金按规定程序纳入次年项目预算。组织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提升企业创新和持续发展能力,所需资金按规定程序纳入区财政项目预算予以保障。(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

(四)优化建筑产业结构。引导建筑企业在提升原有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等传统施工能力的同时,积极增补钢结构、机电安装、水利水电、公路工程、装饰装修、新型建材、环保工程、消防设施、防水防腐保温等专业施工能力,提升高端市场竞争力。强化产业整合,延伸补强人才链、供应链、信息链、服务链、资金链、创新链,打造一批融合上下游全产业链建筑企业,提升资源配置和协作效率。(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

(五)加大金融赋能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作用,筛选优质企业形成重点支持“白名单”,及时推送至银行机构。鼓励银行机构在合规审慎前提下,为企业提供更具个性化、针对性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推动企业以应收工程款、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等办理抵质押贷款政策落地落实。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建筑企业积极申请“春风齐鑫贷”信用贷款,缓解融资难题。鼓励银行机构合理安排建筑业信贷投放规模,争取扩大分支机构建筑业贷款审批权限,提高贷款额度,有效满足建筑业融资需求。(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财政局、区人民银行、淄博银保监分局淄川监管组

(六)积极推动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融合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以龙头骨干企业为重点,着力增强BIM、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新型建筑工业化中的应用,以智能化、数字化引领建筑产业升级,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持续扩大装配式建设规模。积极培育具有现代化装配建造水平的工程总承包企业,支持装配式建筑部品构件生产基地建设国家级、省级示范基地,培育集设计、生产和施工于一体的综合性龙头企业。推动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等政府投资或主导工程严格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建设,房地产开发项目严格按比例采用装配式建筑标准建设。新开工装配式建筑,2023年达到35%以上,2024年达到40%以上。充分发挥山东方大杭萧钢构、山东锦城钢构、山东九力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颐和俊岭生态科技产业园对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向专业化、集成化、规模化发展,培育打造钢构件、混疑土预制构件产业链,不断发展壮大我区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积极引导银行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激励建筑行业绿色发展。(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淄川规划管理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人民银行、淄博银保监分局淄川监管组)

(七)强化行业服务。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构建以信用评价为基础的新型建筑市场监管机制,对区内建筑市场主体实行分类管理。对开发区范围内省、市重大项目(不含房地产部分)的综合配套费以及区级重点项目且为“四新”、“十强”产业项目(不含房地产部分)的综合配套费进行等额扶持。完善和提升企业和注册类人员实时信用评价,信用分在招投标中占比10%以上。完善招标投标制度体系,加快推行评定分离制度,倡导将企业实力强、企业信誉度高等因素作为定标因素,扩大重点企业的建筑市场占有率。建立龙头企业动态评选机制,建立骨干企业名录库,对发展基础好、潜力大的建筑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支持骨干企业参与区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投资项目。推进BIM、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工程监理中的融合应用,支持监理行业向全过程咨询服务转型。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政府或国有资金投资工程中实施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比例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到2024年达到20%以上。对实行工程总承包或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企业,给予信用加分激励。(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人才队伍。改革建筑用工制度,以专业分包企业为建筑产业工人管理的主要载体,逐步实现建筑产业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鼓励企业与高校合作办学,强化山东金城建设有限公司与山东理工大学、淄博职业学院产教融合,拓宽建筑产业引才育才渠道,培育高素质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对晋升施工综合资质(特级资质)、甲级资质(一级资质)的企业负责人,获得国家级、省级奖项的项目负责人,以及获得山东省建筑工程大师称号的建筑企业人员,优先推荐为劳模和工匠候选人。支持企业加大招聘力度,吸引大中专毕业生深入参与智能建造、装配式建造、绿色建造等高端项目建设。积极开展以“岗位大练兵、技术大比武、素质大提高”为主题的技能竞赛。(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充分运用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加强线上预警核实,加大线下检查力度,确保2024年底前建筑工人实名制登记、劳动合同签订、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拨付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率100%。落实建设单位提供反担保制度,全面推进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持续做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欠薪问题整治,组织开展“无欠薪”项目部建设活动,采取信用加分、保证金减免和树典型等激励手段,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明确责任边界,构建以建设单位为首要责任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永久性标牌制度。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充分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差异化监督方式,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对连续3年未发生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且无其他不良行为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给予相应信用加分奖励。科学分类、精准实施差异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依法依规保障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十一)深入推进区校战略合作。健全完善我区与山东建筑大学合作机制,推动合作协议加快落实落细。依托山东建筑大学人才与技术优势,加强双方在建筑业政策研究、项目策划、投融资咨询方面深度合作,大力实施城市有机更新工作,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充分利用我区建材资源优势,搭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平台,推动建材建陶建筑产业、装配式建筑融合发展,全力打造独具淄川特色的全域建筑业生态产业链。加快推进校企“产学研”合作,助力校企业协同创新,支持区内企业与山东建筑大学共建研发平台,围绕制约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技术瓶颈,开展联合攻关,加快构建建筑业产业技术创新体系。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学技术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具化细化工作措施,各司其职、履职尽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推动形成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区建筑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主动发挥统揽全局、牵头抓总作用,建立定期调度、督导制度,确保各项措施和重点任务按计划完成,对于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显著的,要深入查找原因,督促整改落实。

(二)优化营商环境。各责任单位要紧扣“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政府服务能力,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发展环境。要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机制,切实减少对施工现场和企业非必要的检查频次,让企业集中精力抓生产经营、抓质量安全。

(三)确保政策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媒体投放、召开政策推介会、上门宣讲等多种方式,扩大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要及时兑现企业招引、资质晋升、创优夺杯、增产创收、外出施工等各项扶持政策,加快推动全区建筑业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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