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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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为全区妇女儿童办好件实事通知

 川政办字〔202514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区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2025年为全区妇女儿童办好件实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巾帼促就业计划。年内举办“春风行动”等线上线下招聘会60余场,为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妇女开展一对一职业指导,切实提升我区广大妇女的就业能力。利用直播送岗平台+微信小程序,开设“妈妈岗”专场直播送岗,利用VR实景、智能岗位匹配等措施,打造多维度“妈妈岗”数字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区妇联区人社局)

二、实施教育资源扩增优化工程。巩固提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成果,优化城乡中小学布局,扩建雁阳小学,科学应对学龄人口峰谷变化。(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三、实施女性健康关爱行动。为全区备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检查,从源头上预防和阻断出生缺陷的发生,提高人口素质。持续完善“筛查+救助+保险”三位一体的“两癌”检查和救助关爱服务体系,年内为9600名35-64岁适龄妇女提供免费“两癌”筛查。(责任单位:区妇联、区财政局、区卫健局)

四、实施困难儿童关爱行动。年内为我区167余名孤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403.8万元。其中,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1978元/月/人,重点困境儿童1494元/月/人,助力儿童健康成长。做好久久公益节“齐鲁润春蕾”联合募捐活动,汇聚社会各界爱心力量,组建多个募捐队伍,助力更多女童求学圆梦、成长成才。(责任单位:区妇联、区民政局)

五、推进“爱心妈妈”结对关爱行动。年内建立10家“爱心妈妈”驿站,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心妈妈”关爱活动,不断提高关爱服务实效。(责任单位:区妇联)

、实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行动依托淄川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社区家长学校等阵地,利用好“家庭教育讲师团”,实行“学校+社区(村)”结对共建,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讲座100场,弘扬优良家风家教。(责任单位:区妇联、区教体局)

七、实施新型婚育文化培育行动。宣传新型婚育文化,年内开展特色主题联谊活动10场。做好“婚前”辅导工作,利用“520”、“七夕”、“双11”等时间节点为新人进行婚前辅导,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矛盾的产生。(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八、实施儿童素养提升行动。在淄川区节水教育实践基地开展活动12次,普及节水知识、展示节水技术、推广节水理念。举办淄川区第六届科技模型大赛,进一步培养和提高幼儿和中小学生科技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区科协、区水利局)

九、开展多元普法、法治惠民生工作。推出“苗苗云课堂”系列课程,开设“苗苗说法”栏目,通过线上播放、隔空授课等方式,进一步拓展法治教育普及范围。建立淄川区妇女儿童公益法律服务站,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检察院、区司法局)

十、实施青少年心理健康成长护航工程。利用淄川区学生心理发展服务中心,组建强心育人工作专班1个,针对青少年学生开展心理评估和预防干预。开展妇女儿童心理健康工作,继续实施“阳光少年”公益项目,为留守儿童、孤困境儿童、服刑人员子女开展心理援助,继续实施“守护花蕾 淄博行动”公益项目,为受性伤害未成年女性进行心理干预。(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区政府督查室、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定期督促调度,确保十件实事在2025年年底前完成。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每季度末将实事进展情况电子版及盖章 PDF版报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协同办公邮箱:淄川区妇联)。

联系人:齐冬梅  朱滢榕      联系电话:5181763

 

附件:2025年为全区妇女儿童办实事工作进展情况报表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414

 

附件

 

2025年为全区妇女儿童办实事工作进展情况报表

 

序号

实事名称

责任单位

具体措施

及任务进度情况

完成

时限

1

实施巾帼促就业计划

区妇联

区人社局

 

 

2

实施教育资源扩增优化工程

区教体局

 

 

3

实施女性健康关爱行动

区妇联

区财政局

区卫健局

 

 

4

实施困难儿童关爱行动

区妇联

区民政局

 

 

5

推进“爱心妈妈”

结对关爱行动

区妇联

 

 

6

实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行动

区妇联

区教体局

 

 

7

实施新型婚育文化培育行动

区总工会

团区委

区妇联

 

 

8

实施儿童素养提升行动

区科协

区水利局

 

 

9

开展多元普法、法治惠民生工作

区检察院

区妇联

区司法局

 

 

10

实施青少年心理健康成长护航工程

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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