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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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为全区妇女儿童办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川政办字〔2026〕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区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2026年为全区妇女儿童办好十件实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拓宽妇女就业创业渠道。依托“数智就业”平台,举办“春风行动”等招聘会60场,每日线上直播带岗,为有就业意愿的妇女开展一对一职业指导,为有创业意愿的妇女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大力挖掘“妈妈岗”,切实提高我区广大妇女的就业创业能力。(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妇联)

二、保护和增进妇女儿童健康。年内完成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1.2万人次,为600对备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检查。为符合条件的0-17岁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定点机构集中康复训练每年补助训练费20000元/人、生活费2500元/人。(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妇联、区残联)

三、强化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升级打造“警花护蕾”工作室,年内开展普法进校园50次、心理咨询30人次、警营开放日20场次。激发“苗苗工作室”品牌效应,开设“苗苗课堂”,建立“检察蓝+妇联红+N个家庭“工作模式。深化“法润般阳•护航青春”少审品牌,开展“送法进校园”系列宣讲。开展“法治伴成长 开学第一课”主题活动,深化校园普法宣传;优化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落实四优先服务,简化流程快速维权。(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四、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开展“五好家庭”宣传选树活动,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年内开展不少于100场家庭教育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妇联)

五、深化困难儿童关爱帮扶。为170名孤困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385余万元,改善我区孤困儿童基本生活条件。实施“医保守护·应保尽享”精准扩面行动,新增妇女儿童参保不少于500人,困难群体参保率保持100%。(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医保分局)

六、优化儿童成长发展环境。实施学生体质强健“七个一”行动,完善“区长杯”十大赛事体系,帮助每名学生熟练掌握2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新购置新型校车40台,惠及10所中小学1500名学生。(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交通运输局)

七、提升妇女儿童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年内开展应急知识 “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 宣传活动8场,围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普及相关知识,切实提升妇女儿童的安全防范意识与应急避险能力。(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八、赋能妇女儿童宣传矩阵。实施“淄川她力量‘童’创好时光”融媒体宣传工程,在电视广播开设专栏,依托淄川融媒APP、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新媒体矩阵,全年推出不少于12个融媒产品,讲好巾帼奋斗与儿童成长故事。(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

九、厚植婚恋文明新风尚。强化婚恋观教育引导,构建全链条服务体系,持续打造“缘梦般阳”青年联谊交友工作品牌,组织开展青年交友“轻社交”系列活动、主题联谊交友活动10场。(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人才发展中心、区融媒体中心)

十、深入开展 “青少年心理成长护航”工程。开展60场心理健康专题讲座,提升青少年情绪管理和压力应对能力;对家庭变故、困境青少年提供一对一疏导跟踪帮扶,同步举办百场家庭教育讲座及沙龙,引导家长重视青少年心理健康、改善亲子沟通。(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十件实事在2026年年底前完成。每季度末将实事进展情况电子版及盖章 PDF版报淄川区妇联(协同办公邮箱:淄川区妇联)。

联系人:张爱民  朱滢榕      联系电话:5181763 

 

附件:2026年为全区妇女儿童办实事工作进展情况报表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4日

 

 

附件

2026年为全区妇女儿童办实事工作进展情况报表

序号

实事名称

责任单位

具体措施

及任务进度情况

完成

时限

1

拓宽妇女就业创业渠道

区人社局

区妇联

 

 

2

保护和增进妇女儿童健康

区卫健局

区妇联

区残联

 

 

3

强化妇女儿童权益保障

区法院

区检察院

区公安分局

区司法局

 

 

4

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区文明办

区妇联

 

 

5

深化困难儿童关爱帮扶

区民政局

区医保分局

 

 

6

优化儿童成长发展环境

区教体局

区交通运输局

 

 

7

提升妇女儿童安全意识

和应急能力

区应急管理局

 

 

8

赋能妇女儿童宣传矩阵

区融媒体中心

 

 

9

厚植婚恋文明新风尚

区总工会

团区委

区妇联

区人才发展中心

区融媒体中心

 

 

10

深入开展 “青少年心理成长护航”工程

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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