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标题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淄川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川政办发〔2026〕1号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67U/2026-5593343
成文日期
2026-07-21
发文日期
2026-08-0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淄川区人民政府
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川政办发〔2026〕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淄川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第4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请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二、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除外。听取公众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方式。对有关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应当采取民意调查的方式,了解社会公众对决策事项的意见。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进行。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需要缩短期限的,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决策事项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可能对企业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特别是民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意见。
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充分采纳合理意见,完善决策草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反馈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未予采纳的,应当重点说明。
三、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并提供必要保障。专家论证可以采取论证会、书面咨询、委托咨询论证等方式。
四、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的,决策承办单位或者负责风险评估工作的其他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评估决策草案的风险可控性。风险评估结果应当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按照有关规定已对有关风险可控性进行评价、评估的,不做重复评估。风险评估可以结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工作同步组织。
五、合法性审查是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在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由本单位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合法性初审和部门会签,并经本单位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将决策草案及相关材料送区司法局进行审查,形成合法性审查报告。
六、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应当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审议,并按规定履行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请示报告程序。决策承办部门提请审议,应当提交决策草案及说明、公众参与意见报告、专家咨询论证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合法性审查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七、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司〔2022〕41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八、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切实履行承办主体责任,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健全工作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推进、顺利实施。
有关部门联系方式:
区政府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电话:5180357
区委政法委维稳指导科 电话:5178550
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和应诉科 电话:5260869
附件:淄川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淄川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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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部门 |
决策基本内容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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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淄川区“十五五”节约用水规划(2026—2030年) |
区水利局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淄川区节约用水工作实际,编制《淄川区“十五五”节约用水规划》(2026—2030年),主要内容有水资源供需平衡与节约用水潜力分析、规划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重点项目与投资估算、实施效果与环境影响评价等。确保科学精准、如期实现,为淄川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资源支撑和保障。 |
2026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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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淄川区水利发展“十五五”规划 |
区水利局 |
对我区“十五五”水利发展进行规划,实施“145”水利发展模式:以多措并举加快建设现代水网为主线,围绕完善工程、数字水利、管理能力、综合效益四个重点,推进防灾减灾、水资源配置、幸福河湖、智慧水利、水利管理五大体系建设,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实现河湖安澜、人水和谐、永续利用。 |
2026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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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淄川区“十五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 |
区应急管理局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特别是对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系统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加快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工作格局,不断提升社会治理和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持续增强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水平,总结“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成果,深入分析当前存在问题,准确把握“十五五”期间面临的风险挑战和发展机遇。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以重点任务、重点工程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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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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