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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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67U/2020-5014101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0-01-20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政府办公室 |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川区般阳路35号,电话:5181064,邮箱:zcgov@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淄川区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明确了以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为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升人员素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会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促进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各项工作的进一步法治化、规范化。
1、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办法》规定,以及《关于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政办字〔2018〕1号)要求,在起草文件的同时,就确定文件的公开性质,对于主动公开的文件,严格按照信息发布保密制度和审核后,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按照《2019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川政办字〔2019〕43号)要求,及时公开本机关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信息。 2019年,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7条。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网站上调整充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全面公开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地址、邮箱及联系电话等信息以及网上申请受理渠道。对于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处理,在法定时限内给予规范答复。2019年,区政府办公室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均在法定时限内给予了规范答复,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 | 0 | 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5 | 57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9 | 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表;二是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单一;三是利用政务新媒体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公开意识,健全机制,补齐工作短板,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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