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67U/2018-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3-29 发布机构: 淄川区政府办公室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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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在淄川区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统计报表的基础上编制。

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五个部分组成,并附有相关统计表格。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始,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川区般阳路35号;邮编:255100;电话、传真:0533-5181064)。

一、概述

2017年,淄川区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淄博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年内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区政府办公室制订下发了《2017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川政办字〔2017〕89号),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好任务分解和督促落实,有力推动了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落实好各项工作制度。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确立了以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主导推进,各部门单位分工负责,区信息中心、区法制局、区保密局等单位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及时。将“五公开”纳入办文程序,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文件起草审核过程中就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严格遵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保密审查要求,在信息发布前对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全年未发生违反保密规定事件。

(三)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严格落实政策文件同步解读机制,创新解读形式,通过领导干部解读、政策说明会、区政府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介和形式宣讲政策。对于社保医保、招生划片等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各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通过多种途径发布解读稿件,做好科学解读。其中,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解读《淄川区2017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淄川区餐饮项目环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淄川区劳务市场规范建设实施办法》等各类政策解读信息56条,并将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相互关联链接,便于公众查阅。回应群众关切热点方面,区市民投诉中心全年共受理各类投诉事项27910件,其中民生热线服务系统受理18296件,区政府网站“般阳民声”网络平台受理9560件,区长信箱受理投诉34件,市政府网络互动管理平台留言20件,制作发布《“般阳民声”栏目近期热点选登》8期。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着力对网站栏目进行了完善提升。新增加了“数据开放”栏目,优化充实了“办事服务”、“政民互动”、“政务公开”等栏目;围绕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加强公开目录内容保障和动态更新,加强“重点领域公开专栏”建设,开设食品药品安全、扶贫救助、住房保障、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就业创业、建议提案等24个子栏目,全年公开重点领域类信息1528条。二是积极开发利用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技术应用,目前全区已有各类政务新媒体42个,全年通过新媒体发布信息4365条。三是继续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公开栏等传统渠道做好政务公开,每逢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发布重大举措时,均同步制定新闻宣传方案,邀请媒体到会采访或向媒体提供素材,通过主流媒体宣传,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2017年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

(五)开展政务公开业务专项培训,切实提高业务水平。我区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按照培训计划,邀请业内资深专家进行培训授课,年内组织召开了全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集中对全区77个单位的9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业务培训。全区各政务公开单位也以不同形式举行各类培训30余次,累计培训750余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区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66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6111条,政务微博公开2270条,政务微信公开2094条,其他方式公开1307条,年内制发并公开规范性文件16个。

(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公共服务事项公开情况。我区在全面公开“三张清单”的基础上,严格实行清单动态管理,有变化及时进行调整。认真做好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落实,保留区级行政审批事项64项,区级行政权力事项3989项。积极开展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工作,梳理出区级公共服务事项522项;镇级公共服务事项124项、行政权力事项87项,通过区政府网站“三最城市指标体系”专栏向社会公布。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密部门和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全部在法定时限内通过区政府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同时,进一步推进专项资金信息公开,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了《关于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2017年淄川区区级“三公”经费预算》《关于淄川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的报告》《淄川区2017年1—11月财政收支完成情况》《2017年第三季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情况》等各类财政资金类信息230条,政府采购类信息86条。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公开情况。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加快淄川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网上政务大厅提供办理指南、网上申报、结果公示、查询下载、咨询投诉等服务,努力“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对各入驻部门的办理事项和业务数据进行了梳理和优化整合,纳入到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公布了《关于将区级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政务服务事项“0+1”次跑腿目录》等文件。自网上办理业务开展以来,累计网上受理办理申请1.7万余件。

(四)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推进决策公开情况。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出台了《淄川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和《淄川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梳理确认涉及土地规划、城区规划、公共资源配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6项,并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按规定主动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扩大公众参与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听取公众意见,通过区政府网站“重大决策”“征集调查”等专栏,公开了《关于印发淄川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公布2017年度淄川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淄川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化布局规定听证会公告》《关于举行<淄川区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划片招生方案调整>听证会的公告》《淄川区2017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淄川区禁煤区的通告》等决策类信息76条。

扶贫工作和社会救助公开情况。严格落实贫困户识别“两公告一公示”制度和贫困地区扶贫公告公示制度,在各相关村居公示栏显眼位置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了《淄川区贫困户名单(第一批)》《关于提高全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关于下达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淄川区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情况》等扶贫救助类信息81条。民政部门设立并公开了救助热线电话(5282037),及时答复公众询问;同时,在全区所有村居安装了公示栏,对救助信息进行及时全面公开。

(六)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情况。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信息主要通过淄博房产信息网和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年内公开了《2017年保障房分配情况》《2017年保障房任务完成情况》《淄川区廉租房货币补贴申请条件及程序》《淄川区东山社区限价商品住房房源及申购程序公示》《淄川区2018年棚改计划任务首批名单公示》等信息37条。农村危房改造信息主要通过《淄川区民生政策宣讲手册》、印发明白纸、在镇(办)村居张榜等方式进行公开公示。

(七)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通过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坚决打赢环保攻坚战”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督查”专栏,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信息,及时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年内,公开了淄川区2017年污染源随机抽查记录、淄川区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清单、环境信访查实信息等环保类信息547条。自来水水质信息通过星辰供水公司微信公众号“星辰供水供气”定期发布。

(八)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通过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下设的“食品药品安全”专栏公开相关信息。2017年,共发布各类信息73条,其中食品抽检信息38条,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九)教育、卫生、社保及推进就业创业等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全面实施学校招生“阳光工程”,中小学当年招生计划、日程安排、划片方案、加分学生及特长学生录取结果等通过区政府网站、区教体网、微信公众号及学校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公示。卫生领域信息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相关的政策文件、公告通知及健康科普信息;各医疗机构通过电子显示屏及公告公示栏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社保及推进就业创业信息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区人社局公众号公开。2017年,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教育类信息41条,公共卫生类信息94条,社保及推进就业创业类83条,安全生产类信息120条,重大项目建设类信息 36条,减税降费类信息43条,营商环境类信息97条。

(十)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淄川区政府督查室组织召开全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交办市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0件,区级人大代表建议55件、政协提案86件,涉及40余个区直部门及有关镇办,有关单位对办理情况在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其中按时答复11件,延期答复8件。其中,属已主动公开范围1件,同意公开15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3件。我区各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7年,全区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9件,其中复议结果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1件,纠错8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未发生涉及信息公开工作的群众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工作存在的不足主要有,一是针对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部分单位还存在学习把握不深不透的问题;二是因工作人员人员发生变动,部分单位公开工作交接和衔接不够到位,具体业务流程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三是公开信息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借助新版区政府门户网站向市政府统一平台集约化这一契机,做好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的升级规范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月、季、年的工作督导考核,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同时进一步拓展广播、电视、报纸、移动媒体、信息公开栏等多种形式,方便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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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