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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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67U/2014-5014121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4-03-31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政府办公室 |
本报告由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和下载(网址:http://www.zichuan.gov.cn)。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川区般阳路35号;邮编:255100;电话(传真):0533-5181064)。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3年,我区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办法》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强化工作督导,深入扎实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办公室是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各镇(街道办、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也都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本级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制定完善制度措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措施规范,细化相关工作要求,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各项制度规范落到实处,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3年,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3390条,其中按信息公开类别分:机构职能类114条、政策法规类265条、规划计划类166条、业务工作类1560条、统计数据类562条、其他类723条;按信息公开主体分:区政府及各部门主动公开信息2829条,各镇(街道办、开发区)主动公开信息561条。其中,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公布了淄川区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的报告、淄川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及申购程序选房结果公示、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的通告等信息;在便民信息方面,公布了《2013年淄川区公开民生政策汇编》等。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将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各单位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二是继续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传统途径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加强查阅场所建设,充分发挥图书馆、档案馆、信息中心三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及会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询触摸屏的作用,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者提供便利。
四、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发生。
2、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度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对所有政府信息公开都采取免费公开的方式,无收费及减免情况发生。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七、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全区各单位严格遵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保密审查要求,在信息发布前对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全年未发生违反保密规定事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区的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特别是通过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公众公开的信息数量相对较少,宣传的力度还有待于加大。
2014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和指导,通过业务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拓宽公开形式,在发挥好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逐步引导有条件的信息公开单位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权威性。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