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67U/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7 发布机构: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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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2021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淄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ichuan.gov.cn/)获取,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电话:0533-5181064,邮箱:zcgov@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淄川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助推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各项工作规范开展。

1主动公开一是做好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调整和更新,同时根据工作变化,及时更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等信息。二是加强信息主动公开,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2021年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8条,其中,政策文件类30条,解读类26条,其他42条。三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公开,对上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在法定时限内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依申请公开提升依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完善落实《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机制,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1,区政府办公室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其中,在法定时限内规范答复25件,结转下一年处理4件。无上年结转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政府信息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按照各科室职责分工,制定了《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明确了各科室的工作任务和要求。二是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在起草文件同时确文件的公开属性,对于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文件必须注明理由并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同意。三是做好文件解读,起草印发政策文件时,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公开,让公众更方便更全面了解政策文件,提高政策文件公开效果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提升公开效能。一是重点做好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优化栏目设置,丰富公开内容,方便公众获得所需信息。二是提升政务新媒体公开,加强对全区政务新媒体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规范信息发布制度,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公开效能。三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发行,2021《淄川区人民政府公报》改为每季度发行1期,全年共发行4期,集中刊发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文件35件,《淄川区人民政府公报》向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及区政务服务大厅、各便民服务大厅免费赠阅,《淄川区人民政府公报》电子版同步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5监督保障一是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区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狠抓任务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指标,制定考核细则,督促引导全区政务公开提质增效。三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将政务公开纳入区政府办公室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知识集中学习3次,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知识,促进了工作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7

第二十条第(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

0

0

0

0

0

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1

0

0

0

0

0

21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 总计

25

0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在2021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部分人员对政务公开重视仍然不足,对政务公开相关知识了解不深入,配合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强;二是由于公开信息需要各相关科室协调配合并履行审核程序,造成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加强学习培训,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落实,抓好督导落实,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二是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各科室间的工作协调配合,采用网上文件流转审批等方式,提高文件签批审核效率,增强文件公开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1年,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淄川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部署,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到各相关科室,同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较好完成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3、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度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