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67U/2024-542648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6 发布机构: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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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81064;电子邮箱:zcgov@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持续推进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政民互动、平台建设等重点工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

1.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落实重点工作。2023年,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体制机制,梳理形成重点任务工作台账,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策类文件14条,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1条。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效。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针对本年度公开的14个政策类文件,制发了等多形式、多角度的解读60余个,切实提升了解读质量,增强了公众对政策的认同感。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依法依规办理,切实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3年,区政府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比上年降低了36.8%;上年结转处理2件。本年度在法定时限内规范答复13件,包括,予以公开3件,部分公开6件,不予处理1件,其他处理情况3件;结转下一年处理1件。

3、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定期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回头看”监测维护,保证信息发布内容质量二是落实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根据废止情况,及时标注文件效力状态。三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个人信息保护工作,落实制作、审核、发布全流程责任分工制,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围绕政府工作重点和社会关切热点,持续做好门户网站栏目展现,及时调整设置网站专题专栏,通过不断优化栏目设置,保障信息发布分类更加明确。二是持续做好网站公开栏目维护工作,定期优化专栏内容、服务功能,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23年,通过政府公报专栏按季度发布《淄川区人民政府公报》4期,明确政府公报赠阅范围,公开公报查阅方式,公开发布政府和政府办公室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42件。

5、监督保障。

一是落实《2023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淄川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部署安排,进一步明确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及规范。二是强化队伍建设,优化专职队伍结构,明确工作到人,并定期组织开展研讨,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三是加强业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对标对表上级针对公开的新要求,组织各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6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3

0

0

0

0

0

3

( 七) 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文件展现形式、解读深度不够,涉企惠企和便民利民政策的到达率、知晓率仍有提升空间。二是部分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化、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抓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方法。一是持续完善解读流程,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通过分析影响范围和受众特点,创新相关文件解读形式。二是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自查自纠力度,确保公开内容及时、规范。并针对自查结果总结经验不足,明确新阶段任务目标,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2023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部署、要求,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提高政策解读质效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到政协委员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区农村基层信息化资源共享机制的建议”提案1件,依规对建议内容、答复内容进行公开。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3年,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加强主动公开、创新解读形式、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积极探索工作新方法。一是编制《融公开平台工作手册》,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业务操作方面集中出现的问题及要点,进行了明确的操作说明指导,帮助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更好地掌握相关业务。二是创新政策解读形式,通过图片图表、H5电子书、音频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对14个重要政策文件进行60余个解读。三是通过组织知识竞赛的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宣传,线上累计答题人数已超过100人次,提高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