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政务公开“以干代训”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67U/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4-08 发布机构: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政务公开“以干代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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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228日,区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政务公开“以干代训”工作的通知》,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采用“以干代训”方式进行业务培训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

根据工作情况变化,对“以干代训”时间安排进行了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安排具体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按照《政务公开“以干代训”安排表》(详见附件)时间参加轮训。

2、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训人员需无省内外中高风险旅居史,培训期间做好个人疫情防护。

培训地址:区政府大院西楼106房间

人:王霞,联系电话:5181064

附件:政务公开“以干代训”安排表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7

 

 

附件

政务公开“以干代训”安排表

 

参训时间

双杨镇、卫健局、生态环境分局

411-422

将军路、住建局、统计局

424-57

般阳路、人社局、民政局

59-520

松龄路、司法局、水利局

523-62

昆仑镇、财政局、医疗保障分局

66-617

龙泉镇、农业农村局、教体局

620-71

罗村镇、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

74-715

岭子镇、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

718-729

太河镇、发改局、自然资源局

81-812

西河镇、住房保障中心、商务局

815-826

寨里镇、审计局、金融监管局

829-99

开发区、科技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913-923

工信局、投促中心

926-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