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淄川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67U/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17 发布机构: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川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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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扩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知晓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5月15日,淄川区以《条例》修订实施4周年为契机,开展多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

是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

区政府办公室制作并下发学习宣传内容,传达学习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四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各单位主要领导带头解读《条例》内容与举措,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主动公开主体和范围、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定等相关内容,并结合信息公开实际案例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对照《条例》内容和各自工作业务,理清工作思路,把握依法公开要求,做好依法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是线上线下积极开展宣传

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宣传活动专题,发布《条例》和权威解读。各单位利用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广泛宣传本单位学习动态信息。同时利用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社区公开栏等线下渠道,通过宣传条幅、政策宣传展板、资料手册、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字幕等内容,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确保达到良好宣传效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知识竞赛答题,巩固学习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规定等内容,在全区范围内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力、影响力和传播力。

    淄川区以此次《条例》宣传活动为契机,在工作中不断发现和总结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工作成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的更有特色,更有实效,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为群众服务中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