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方案》的通知

川市监字〔202184

 

各市场监管所,各有关科室,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2021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11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2021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现制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实施重点攻坚,推进精准整治,切实消除一批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安全生产事件,坚决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和一般事故,推动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具体目标为: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实施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智慧监管;推进特种设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有效解决“想不到”“管不住”的问题;电梯制动器及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成效明显;推进气瓶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充装信息平台覆盖率达100%;压力管道安全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基层安全监管专业能力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化建设攻坚。持续扩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企业客户端普及应用,促进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结合基层一体化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手机客户端APP功能应用,实现基层人员对辖区内特种设备实时监管和现场检查记录实时上传,推进安全监管、检验检测、行政许可、气瓶管理、行政执法、“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系统整合,完善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张网”。积极推动“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数据和12345平台电梯投诉举报数据信息应用,推进电梯智慧监管,对问题较多电梯精准督促运营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电梯安全监管效能。

(二)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双体系建设攻坚。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于9月1日实施。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特设〔2020〕198号)要求,督促企业将“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现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制度、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标杆企业培育和“大带小”活动,促进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水平。把双重预防体系内容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巩固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5类使用单位双体系建设成果,推动双体系建设向其他使用单位延伸,提高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覆盖率。

(三)持续开展电梯和起重机械安全攻坚。一是扎实开展电梯制动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市监特设函〔2021〕564号)要求,摸清辖区电梯鼓式制动器底数,各市场监管所要督促电梯制造、使用、维保单位责任落实,切实做好电梯鼓式制动器拆解保养、更换部件工作。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检验技术把关,逐台查验整改见证材料,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取得扎实成效。加强监督检查,对应改未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二是扎实开展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开展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1)16号)要求,摸清桥门机安装“双限位”装置底数,各市场监管所要督促辖区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及时加装到位,严查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无证操作、违章操作问题,提升起重机械检验质量,保障起重机械安全使用。

(四)持续开展气瓶安全攻坚。一是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局工作部署,扎实推进“铁拳行动”、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加强对市场液化石油气瓶的信息线索了解和掌握,依法严厉打击翻新“黑气瓶”、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气瓶和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进一步强化“山东省气瓶管理系统”大数据应用,依法做好气瓶使用登记,并确保登记气瓶全部纳入追溯体系。督促车用气瓶充装单位按照《气瓶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完善充装检查、车牌扫描和扫码限充功能,大力推动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充装设备扫码限充升级改造,坚决打击恶意破解、关闭扫码充装功能等行为。

(五)持续开展压力管道安全攻坚。深刻吸取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和压力管道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实施压力管道施工告知、安装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组织开展压力管道法定检验监督抽查,不断提升我市压力管道法定检验率。严格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要求,梳理工业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档案,强化工业压力管道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推动工业压力管道“应登尽登”。强化压力管道信息化监管水平,利用“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工业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功能,推动监管职能有效落实。

(六)持续推进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提升攻坚。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基层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事业编制人员考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有关问题的复函》(市监特设函〔2021〕1214号)要求,突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岗位的专业性,加强人员调配,选好配好监管人员,依法持证上岗,加快队伍融合,推进专业人才监管,提升专业化能力,提高工作本领。省局将组织开展2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骨干人员培训和1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A类)继续教育,区局也将大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持续提升安全监管专业能力,提升“专业工作,专业队伍,专业监管”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放在落实“两个维护”高度来抓,紧密结合实际,瞄准薄弱环节,制定便于操作、针对性强的攻坚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动态管理好“两个清单”,统筹协调推进工作落实,确保集中攻坚取得扎实成效。

(二)加大执法检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敢于动真碰硬,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四不两直”“打非治违”常态化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坚决破除监管执法“宽松软”,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顶格”处罚,并严格实行问题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

(三)强化社会共治。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引导,广泛普及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积极借助“12345”热线线索,鼓励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积极举报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狠抓“大案要案”,加大违法曝光力度,对典型案例及时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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