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市场监管局 关于印发《2024年淄川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 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川市监字〔2024〕65号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510D/2024-5485222
成文日期
2024-10-11
发文日期
2024-10-17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有效性
失效
淄博市淄川区市场监管局
关于印发《2024年淄川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市监字〔2024〕65号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4年淄川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1日
2024年淄川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4年淄川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理、打建结合、统筹协作、社会共治原则,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不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降低我区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的《关于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的提示函》相关线索举一反三开展本次专项行动。
一、时间安排
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31日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治理。加强农村假冒伪劣商品治理,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多管齐下,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净化农村市场环境。(各相关科室、综合执法大队,各监管所)
(二)加强重点市场监管。对侵权假冒案件多发、问题较多、影响恶劣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贸市场,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经营者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市场开办主体责任。要在服装城、建材城等各大商品交易市场设置知识产权相关制度公示、举报投诉渠道,并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宣传。(各相关科室、综合执法大队,各监管所)
(三)加强商标专用权及其他商业标识权益保护。以涉外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为重点,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指导加强商标权行政保护,遏制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各相关科室、综合执法大队,各监管所)
(四)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健全地理标志保护体系,加强重点领域地理标志保护监管,严肃查处侵权假冒地理标志行为。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建立地理标志保护多元共治工作格局。(各相关科室、综合执法大队,各监管所)
(五)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市场主体自查自纠、自我承诺、自我管理,杜绝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提升市场主体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加大维权力度。鼓励电商平台加强与权利人合作,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各相关科室、综合执法大队,各监管所)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执法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将商标、专利等领域执法职责切实整合到位,稳步推进制度机制建设,全面做好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侵犯地理标志违法案件的查处。
(二)积极开展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宣传报道执法行动开展情况,发布有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震慑违法分子,发挥好执法的警示和威慑作用。
(三)及时总结。各单位在开展专项行动中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请各单位于10月31日前将专项行动中查处的案件办理情况、工作资料等及时报区局知识产权保护科。请服装城、建材城辖区市场监管所针对省局《关于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的提示函》中提到的两个市场的相关问题进行核实整改,相关图片、总结以及案件办理情况请于10月12日以前报知识产权保护科。
联系人:李松洁 电话:5183037,1766301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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