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净化学校周边环境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政协第十三届淄川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220015
建议人: 宫蓓蓓
主办单位: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2-08-01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宫蓓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净化学校周边环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学校周边无证流动摊贩和不规范饮食店多”及存在的有关问题,根据职责划分,我局负责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环节和划定区域内食品摊点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近年来,我局立足本职,一直将校园及周边列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区域,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一、当前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业户培训约谈会,落实主体责任。一是组织开展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培训。印制《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手册》,按照每年不低于40个学时的要求,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二是组织开展全区学校幼儿园食堂开学前集中培训。今年以来共组织集中培训19场次,156家学校幼儿园、529人参加。83家学校食堂、382人通过“山东餐饮”APP自主开展2022年度线上培训工作,302人取得电子证书。三是推行食品销售者承诺制度。召开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公开承诺暨约谈会要求各食品经营业户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自我承诺内容规范经营。

(二)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一是实施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业户网格化监管。各监管所分别建立辖区中、小学校周边食品经营监管工作台账,明确监管责任人实施网格化动态。二是实施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分级分类监管。落实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D类高风险监管的要求每年不少于4次检查。三是开展学校食堂全覆盖季度监督检查。按照《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办法》的规定,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堂用水、每周自查开展情况每季度进行全面检查。四是配合区纪委监委开展集中监督检查,下发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并对通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验收,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三)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查违法行为。一是与区教体局、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联合印发《淄川区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二是加强校园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抽检,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督促整改,依法查处涉及校园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三是开展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食品超市、便利店禁卖酒类产品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94人次,督促全区313家商超签订不向未成年人出售承诺书,张贴“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产品”标识1900余份,要求规定范围内的相关单位立即下架在营的酒类产品。

(四)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形成社会共治合力。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切实提高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引导学生及广大家长提升食品安全消费意识二是推行高盐高糖高脂食品风险警示制度。指导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或食品销售区域公示“过量食用高盐、高糖、高脂食品有害健康”等警示标识,提示学生认知危害,健康消费。三是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媒体记者共同参与,对学校食堂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听取社会各界对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围绕食品安全“红

黑榜”以及查办案例,组织开展“以案释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继续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店、食品店全覆盖监督检查,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强与教体、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执法联动,持续加大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环境的整治力度。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开查处结果,加强信用监管。

三是加强社会共治。通过电视台、网站、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监督渠道,积极听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意见。引导新闻媒体客观报道学校食品安全状况,开展舆论监督。落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1

(联系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孙玉华,联系电话:5183065)

  送:区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