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510D/2024-5426599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9 发布机构: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 字号:
  • |
  • 打印

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西路2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81581电子邮箱:zc_ban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形成责任分工清单,明确各科室责任分工确保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淄川区市场监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5条。主要公开部门文件、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食品药品安全检查、食品抽检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本年度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产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我局结合工作职能,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明确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强业务培训,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科室(单位)年度考核,加强监督考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根据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健全部门信息公开制度,制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加强公开栏目的内容保障更新,确保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各类信息同时,及时更新“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借助新媒体及时公开工作动态,推送消费警示,面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五)监督保障情况。优化队伍结构及成员分工,根据我局人员变动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明确职责,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在具体领导的管理下有序推进。全年多次参加并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45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5

行政强制

46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单位通过抓落实、强规范、补短板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上级新要求和群众新期待,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在进行政策解读时,文字解读居多,图文解读和视频解读等形式较少。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一是重抓机制体制。细化政务公开任务分工,梳理市场监管领域重点工作,直接明确到分管领导、责任处室,直接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自上而下建立起落实体系。二是重抓创新实践。不遗余力推进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鼓励各单位积极探索创新,更好发挥政务公开积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要求,结合社会关切热点和民生实事,尤其在群众关注度高的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推动全方面公开,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提效。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区里部署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全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共收到区级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8件,涉及职业索赔、食堂运营、小饭桌管理、夜间经济、中药价格等方面。我单位按法定程序及时办理并面复代表委员,面复率100%,办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并依规对建议提案内容及答复内容进行公开。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政府开放日促进政民互动交流。为进一步深化政民互动交流,深化政务公开理念,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2023年淄川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你点我检·快检室开放日”活动(“人民号”报导淄川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https://mp.pdnews.cn/Pc/ArtInfoApi/article?id=38097515;山东省统计局网站报导淄博市组织开展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http://tjj.shandong.gov.cn/art/2023/9/22/art_333393_10308781.html)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