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司法局
标题: 淄川区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591/2016-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6-03-31 发布机构: 淄川区司法局

淄川区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31
  • 字号:
  • |
  • 打印

  淄川区司法局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淄川区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统计的数据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概况
  区司法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7个科室(中心);下辖淄川公证处。主要职能是:管理指导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建立了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我局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区司法局通过淄川区政府网站“般阳民生”栏目解答回应群众提问问题4个。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5年,区司法局无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5年,区司法局通过淄川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布各类信息44条,其中,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占总体比例11%;业务工作类信息39条,占总体比例89%。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区司法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区司法局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区司法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5年,区司法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保密措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区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淄川公证处严格落实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与区司法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同部署、同管理。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的信息项目、内容、形式、及时性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工作能力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还有待加强。2015年,我局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要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是继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保证公开时效性。明确各个方面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明度高、明确操作简便、明了的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迅速、及时、规范。

  二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加大管理力度,增强技术支持,努力为群众打造一个能方便、快捷地了解政务信息的平台。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与指导。进一步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交流,积极参加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淄川区司法局 
                                    2016年1月28日


附件:淄川区司法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