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水利局法定职责、领导分工及机构设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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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77379/2024-522622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9-30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水利局 |
基本信息 |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城里大街503号 |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方式:0533-5280017 |
传真电话:0533-5288700 |
邮政编码:255100 |
电子邮箱:swjbgs@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负责人:高锟长 |
信访举报咨询电话:0533-5280017 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
来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城里大街503号 邮编:255100 |
来访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城里大街503号 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
法定职责 |
1.贯彻执行水利工作法律法规。负责全区水法治建设工作,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区水利政策,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政策建议。 2.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水利改革发展相关工作。拟订全区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参与对水利改革发展成效考核;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区级水利资金和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全区水利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水利行业招商引资工作。 3.负责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等重要水利规划;负责全区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配置,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等制度,指导开展全区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4.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水资源保护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负责配合水资源监测工作,配合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水量、水质实施监测,配合发布水资源公报。 5.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负责用水总量控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指导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和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6.负责水利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及监督工作;负责组织查处全区重大涉水违法事件,调处水事纠纷。组织实施水利行政许可事项的许可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水政监察队伍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7.负责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有关制度,配合做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依法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参与组织拟订水利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8.根据职能组织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根据职能组织指导河道湖泊以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推进全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承担区河湖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负责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编制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和地方行业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工作。 10.负责指导全区城市供水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区城乡供水行业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供水企业生产经营工作。 11.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工作。拟订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工作;牵头做好荒山、荒丘、荒滩、荒沟治理开发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区水利工程移民工作。贯彻落实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规划;根据权限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接收、监督评估等制度;组织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并监督实施,协调监督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承担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3.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防洪论证提出意见,指导重要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4.负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根据项目管理权限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15.负责全区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创新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水利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利用外资、引进国(境)外智力等工作;负责水利宣传、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16.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党建、统计等工作。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领导分工 |
姓名:高锟长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主持区水利局全面工作。负责组织、人事、财务、审计工作。分管财务审计科。 简历:高锟长,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姓名:谭延滨 职务: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水利工程项目统筹、规划、立项和建设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负责局重大综合性事项。协助高锟长同志负责财审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信访稳定工作。 简历:谭延滨、男、汉族、196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姓名:闫德峰 职务:党组成员、区河湖长制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分工:主持区河湖长制保障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相关工作协调。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信访稳定工作。 简历:闫德峰、男、汉族、197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姓名: 李科 职务:党组成员、区水资源服务中心主任。 分工:主持区水资源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信访稳定工作。 简历:李科、男、汉族、197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姓名:陈斌 职务: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 分工: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城乡供水管理工作,供水行业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乡村振兴水利方面相关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信访稳定工作。分管城乡供水科。 简历:陈斌、男、汉族、197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姓名:李峰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综合政务工作和水政执法工作。协助高锟长同志负责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纪检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队伍建设工作。主持局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分管水政科,办公室,工会,团委,妇委会。 简历:李峰、男、汉族、197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 姓名:孙天 职务:党组成员、区水利事业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分工:主持水利事业综合保障中心全面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生态环保、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信访稳定工作。 简历:孙天、男、汉族、198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
内设机构及职责 |
(一)办公室。 负责人:安鑫 电话:0533-5280017 职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公文、机要、 保密、档案、保卫、值班、信访、信息、宣传、督查、调研、会务、接待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信息化、应急管理、舆情应对、综合性文稿起草、建议提案办理及业务工作考核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考核、队伍建设、科技创新、招才引智及教育培训、作风效能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 负责人:白华 电话:0533-5280017 职责:编制区级水利部门预决算,提出水利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承担区级水利资金以及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事宜;负责协调落实局机关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部门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水利行业招商引资工作。 (三)规划建设科。 负责人:(暂空缺) 电话:0533-5280017 职责:拟订全区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指导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牵头水利改革发展相关工作,审核重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提出区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建议;承担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相关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根据权限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指导骨干河道堤防、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建设;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负责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根据项目管理权限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 (四)城乡供水科。 负责人:宗帅 电话:0533-5280017 职责:指导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和地方行业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灌排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城乡供水行业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城市供水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供水企业生产经营工作。 (五)水政科。 负责人:翟慎军 电话:0533-5280017 职责:配合起草水利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有关政策;承担局机关重要行政决策、重要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指导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调处水事纠纷,监督指导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全区水利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承担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行政许可有关制度、程序等,指导全区水利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水利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六)行业监督管理科(挂水利安全生产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孙天 电话:0533-5280017 职责:负责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水土保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水旱灾害防御、重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河湖长制管理等涉及行政职能重大事项的监督指导和审查调度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指导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库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项目与安全设施同步落实制度,开展水利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建设;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七)机关党委。 负责人:高锟长 电话:0533-5280017 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
所属事业单位 |
名称:淄博市淄川区水资源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城里大街503号 联系电话:0533-5261203 负责人:李科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承担水资源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全区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草案以及水资源配置和水量分配方案。 (三)承担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的技术支撑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的技术审核工作。 (四)承担实施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的技术支撑工作,提出用水计划编制草案,协助做好节约用水、水平衡测试、节水载体及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推进用水计量设施的使用和节水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全区取用水、节水相关资料的统计、上报及档案数据库的管理等辅助工作。 (五)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重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辅助工作。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水土保持规划草案,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水生态建设规划工作。承担全区水土流失监测以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各案等技术支撑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核工作。承担荒山、荒丘、荒滩、荒沟治理开发的辅助工作。承担全区水土保持相关资料的统计、上报及档案数据库的建立管理等辅助工作。 (六)承担区水利局职责分工内水资源保护有关技术支撑工作。配合相关业务部门做好全区地下水水位动态监测、水质监测取样工作。 (七)依据《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区文件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水资源税、污水处理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的基础性工作。 (八)承担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相关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九)为区水利局提供服务保障,完成区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名称:淄博市淄川区河湖长制保障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4号孝妇河桥南 联系电话:0533-5182293 负责人:闫德峰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河湖长制工作、河道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承担区河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工作。承担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任务;协调推进下级河湖长制办事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三)参与编制全区河道防洪规划和河道治理规划;承担拟订孝妇河防洪及闸坝联合调度方案,并执行批复的调度方案。 (四)承担建成区外区级以上河道的管理与保护服务工作。 (五)承担淄城水闸、张相湖水闸、樊家窝橡胶坝、官坝及孝妇河有管辖权的液压活动坝等的运行与维护。 (六)执行河道防汛指令,协调有关防汛工作。 (七)承担区级以上河道日常巡查工作;配合市、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水事违法案件。 (八)为区水利局提供服务保障,完成区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名称:淄博市淄川区水利事业综合保障中心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寨里镇邹家村东 联系电话:0533-5610727 负责人:孙天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利移民管理、水旱灾害防御、灌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承担全区小型水库、一干渠、旱灾防御及承担的工程建设方面质量与安全相关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参与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有关规范、标准、办法的前期基础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的评价、评估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信息统计、分析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三)承担水利移民安置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落实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接收、评估等工作。承担大中型水库移民和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四)承担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相关要求。承担抗御水旱灾害调度工作,落实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承担山洪灾害防治相关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承担全区水旱灾害防御的培训及演练、区级物资储各、水旱灾害防御自动化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工作。 (五)承担全区小型水库、一干渠、抗旱防御工程及设施的技术支撑工作。 (六)承担落实职责范围内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并组织 实施、重大水利技术推广和创新的服务保障工作、水文化和水利文化的发掘、研究、宣传工作。 (七)为区水利局提供服务保障,完成区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