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水利局

淄川区水利局

关于开展 2023年节水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川水〔2023〕1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部署要求,聚力打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山东省水利厅等6部门决定自今年起每年的3月22日至4月22日为“节水宣传月”,为做好节水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用水和节约用水,不断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效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23年节水宣传月活动方案,现将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实践治水思路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为主线以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为抓手组 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节水宣传教育活动引领全社会形成爱水、惜水、节水的良好风尚

二、宣传重点内容

重点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山东省节约用水条例》、《淄博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等法规政策;国家节水行动、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等重大行动;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和节水载体建设,以及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水情、节水形势、节水常识、节水技术等。

三、主要工作安排

(二)举办淄川区2023“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暨城市水生态保护和饮用水安全保障论坛。邀请有关专家、领导,分享他们对于城市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饮用水安全保障等方面的研究成果、政策和实践经验,并启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三)召开节水联席会议暨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复查迎检工作部署会。2023年是我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复查之年,召开全区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安排部署迎检工作。(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四)开展节水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组织节水志愿者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公共场所开展节水宣传志愿服务,激发全社会参与节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节水宣传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牵头单位:区水利局、区文明办)

开展节水宣传进校园系列活动,组织到淄川区节水教育基地实践的中小学生参加节水征文比赛。(牵头单位:区教体局、区水利局)

组织水务经理基层队伍开展节水宣传进企业活动。(牵头单位:区水资源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组织参观淄川区节水教育实践基地,扩大节水宣传覆盖面。(牵头单位:区水利局、教体局、文明办)

(五)开展“关注水保、节约用水”文学、摄影采风活动。结合“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的创建工作和“节水宣传月”宣传工作,组织部分文学、摄影爱好者进行文学创作和摄影采风,充分展现我区的水土保持和节约用水工作风采。(牵头单位:区水利局、区文联、西河镇人民政府)

(六)利用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台、《淄川工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积极宣传报道节水宣传月活动,发起节水倡议,营造节水氛围,增强市民节水意识。(牵头单位 :文明办、区融媒体中心、区水利局)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水宣传工作,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认真筹划,制定切实可行的节水宣传月工作方案,围绕宣传主题,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覆盖面广的节水宣传活动,激发全社会参与节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节水宣传月期间,各单位要做好活动期间影像资料的收集。于4月24日前,将节水宣传月活动总结及相关影像资料报区水利局。联系人:冀辉,电话:18853389188,邮箱:shuiziban@zb.shandong.cn。

 

附件 :2023年节水宣传月宣传口号(参考)

 

 淄川区水利局

淄川区教体局

 淄川区文明办 

           淄川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淄川区融媒体中心

        淄川区水资源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2日

 

附件

 

2023年节水宣传月宣传口号(参考)

 

1. 强化依法治水,携手共护母亲河

2. 2023年3月22日—4月22日是山东省首个节水宣传月

3. 节水淄博,你我同行

4. 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

5. 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

6. 坚持节水优先 ,建设节水型城市

7.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8. 绿色发展,节水优先

9.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

10.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推进城市节水减排

11. 提高城市用水效率,健全城市节水机制

12. 推广使用再生水,引得“活水”入城来

13. 节约用水,全民参与

14.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15. 高效落实全面节约战略,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

16. 践行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加强公众节水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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