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陈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无序野餐造成的环境破坏问题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提案后,我局立即安排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经调查,淄河经综合治理后,河道环境明显改善,春季阳光明媚、气温适宜,群众出游人数明显增多,部分游客随意丢弃垃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为保证淄河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及河道水质稳定达标,我局充分发挥河长制优势,一是督导太河镇镇级、村级河长及河管员切实做好巡河工作,带着问题巡河,重点做好淄河上游段河道巡查,发现垃圾,及时清理。对在河道内野餐、游玩等群众做好劝离及环境卫生宣传工作。对于在河道附近游玩群众,及时提醒勿乱扔垃圾;二是我局安排人员加大河道巡查频次,重点对问题易发、高发河段开展巡查,促进河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三是针对此类问题,在全区范围内组织河道巡查整治,重点加强对东南部山区游人较多、环境问题易发河道进行重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治。四是通过“水润般阳”公众护水平台小程序,建立发现问题、反馈问题、整改问题的闭环机制,及时消除各种问题隐患。五是由区级河长牵头,建立水利、生态环保、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公安等部门参与的部门联动机制,统筹推进河道环境整治,不断提高河湖管理水平。
目前,我区已全面建立区、镇(街道、开发区)、村(居)三级河长组织体系,现有区级河长9名,镇级河长41名,村级河长178名,河管员135名。各级河湖长及河湖管理员按照市、区河湖巡查制度进行巡河,区级河长每月一次巡河、镇级河长每旬一次巡河、村级河长每周一次巡河,河管员每日一巡。各级河湖长及河管员扎实开展全域河湖常态化巡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区河长办及时督导各责任单位做好问题整改,确保河道环境整洁优美。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予以监督和支持。
淄博市淄川区水利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