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水利局
标题: 淄川区水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MB28577379/2020-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1-16 发布机构: 淄川区水利局

淄川区水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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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强化组织领导,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动水利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加强作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深入扎实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目前在区政府网站有信息公开专栏,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有兼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按“谁监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单位,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职能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纳入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进行监督保障。我局2019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2019年度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4件、区政协委员提案2件,均在区政府网站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专栏内进行了公开。我局对机构职能、水利政策、统计数据、办事指南等,能及时予以更新,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各类信息70条,有效将我局的工作向社会进行了宣传,接受社会监督。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增加26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涵盖行政机关日常工作诸多方面,专业性较强,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量少,还需配强工作力量,确保工作质量。

2、信息公开工作的努力方向:一方面加强领导,及时公开,提高信息时效性。专兼结合,增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公开重点,限时公开,确保内部协调有力,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接受群众监督。另一方面完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密切关注与政务公开有关的各类法规、文件的建立、取消和调整情况,及时梳理和上传有关政府信息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职责分工,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进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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