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水利局
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MB28577379/2022-5224693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7 发布机构: 淄川区水利局

淄博市淄川区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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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我单位较好的完成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公开类别:机构职能类2条,政策文件类7规划计划类1条,重要部署执行类5;建议提案类5;财政信息类8;应急管理1,社会信用体系类2条,行政执法公示类9;生态环境类12;河长制工作情况4;双随机一公开类5条,优化营商环境类1;重大建设项目3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类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1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1,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务公开组织管理类4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条,其他类1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通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淄川水利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130余条,并安排专人进行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及日常维护。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件,为《淄川区水利局关于全区河湖采砂禁采区和禁采期的公告》(川水202053)。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以更广泛途径向社会及人民群众公开政府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政务信息管理监督考核实施细则,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并定期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报送、采用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涵盖行政机关日常工作的多个方面涉及范围广,专业性较强,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我局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要性的认识,更加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重点做好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饮用水安全、河长制等方面的信息公示,认真落实好清单任务,确保政务公开成效。

3、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我局全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答复2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2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公开,答复率100%,满意率达到100%。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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