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松龄路街道办事处
标题: 淄川区人民政府松龄路街道秋季禁烧通知
索引号: 113703020042351573/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9-24 发布机构: 淄川区松龄路街道办事处

淄川区人民政府松龄路街道秋季禁烧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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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

多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各部门和群众的共同努力,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效地改善了空气环境质量,但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压力依然存在,“三秋”将至,为扎实做好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体系

街道成立了“三秋”农作物秸秆禁烧领导小组,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开展。各社区也要参照街道做法,抓紧组建“三秋”农作物秸秆禁烧组织机构和巡逻队伍,明确组织领导,明确人员组成、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保障,做到分工明确、事有人管、事有人干,以强有力的行政推动,保障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层层压实责任,做到人员、任务、责任、措施、奖惩“五到位”,真正实现农作物秸秆禁烧监管无缝隙、全覆盖。

二、强化履职尽责,建立健全日常工作机制

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时间长、任务重,禁烧人员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认真履职尽责,要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网格管理”的工作机制。区里将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督导检查,各社区要充分履行好协调推进职责,积极组织开展禁烧巡查,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要时间节点,实行重点管控、重点巡查,形成公众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重视舆论引导,做好禁烧宣传

要高度重视宣传引导工作,进一步加大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力度,突出时效性,加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宣传强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多层次、多手段开展好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信息平台开展公益宣传,做好社会面和公众面宣传,营造起浓厚舆论氛围。要利用村广播、移动宣传车、悬挂条幅、张贴墙报、召开居民会议等低成本、接地气、多样化的宣传手段,做好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户的宣传,重点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知识等宣传,不断强化广大农户法律意识、禁烧意识和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意识,营造起浓厚的工作氛围。

四、广辟渠道,抓好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

要结合本社区工作实际,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积极开拓农作物秸秆多元化利用途径,在巩固和深化秸秆粉碎还田、覆盖还田的同时,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多渠道、多方式搞好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要突出抓好田边、沟边、道路两侧、村庄周围等碎秸秆的清运处置,努力做到“日产日清”,从源头上消除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隐患。

五、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三秋”期间,区禁烧办将成立农作物秸秆禁烧巡查组,加大对镇办、开发区禁烧工作的监督检查,街道也会成立巡查组,开展相应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推进措施落实到位。每发现一处着火点,扣发相应社区3%的秸秆转化利用补贴资金。对工作不力,工作中失职、渎职或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视情节严格进行责任追究。社区出现1个火点,对社区分管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社区出现2个火点,或因焚烧秸秆受到区领导小组通报批评的,约谈相关社区负责人;社区出现3个以上火点,或因焚烧秸秆受到市级以上部门或新闻媒体通报批评、曝光的,扣除本年度全部奖补资金。对重污染期间发现秸秆焚烧情况的,一律严肃问责。

 

 

 

淄川区松龄路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