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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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畅通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就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处理回应机制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制定(包括牵头制定)的涉及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存在应审未审、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情形进行的投诉举报。

二、受理方式和要求 

  我局将依托举报电话或者来信来访、邮寄等渠道接收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举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

三、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举报电话:0533—5181488

来信举报地址:淄博市淄川区淄城东路59号

四、投诉举报处理回应机制

收到投诉举报后,按照“谁制定、谁负责、谁处理、谁回应”的原则,及时转交政策措施的制定单位办理,相关局属单位、机关科室及时调查、核实(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引入第三方评估),并及时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投诉人或实名举报人,并依据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相关处理结果。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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