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川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持续做好2024年度加油站油气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发文字号
川环委办〔2024〕2号
索引号
11370300MB28721528/2024-5437694
成文日期
2024-03-29
发文日期
2024-04-10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有效性
有效
淄川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持续做好2024年度加油站油气治理工作的通知
川环委办〔2024〕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以下简称“GB20952-2020”)及《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移动源环境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鲁环机函〔2024〕4号)要求,结合我区加油站油气治理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度加油站油气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降低油料销售、存储环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为目标。提升我区加油站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成效,实现加油枪气液比、密闭点位油气泄露、排孔数值稳定达标。强化日常管控措施,实施监督检查和帮扶指导相结合,实现属地管理、上下联动的一体化管控机制,油气回收监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二、治理要求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相关企业应切实履行油气排放控制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GB20952-2020”各项要求,对油气回收装置的运行情况开展日常检查,确保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已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加油站要按照“GB20952-2020”要求,定期开展校准及比对检测并建立自检台账,尚未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加油站要建立油气回收系统“日检”制度,每天对油气回收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日检”台账,每月至少对油气回收系统及密闭点位开展一轮自检自测,留置每月监测票据、影像,进行跟踪比对,确保油气回收系统稳定达标,密闭点位油气泄漏检测值不得超过500μmol/mol。
(二)提升设备处理效率。各相关企业要提前开展设备自检工作,提升油气回收系统各项设施的处理效率。3月份开始,对检测过程中发现的气液比不能稳定达标的加油枪要及时检修更换,对收集效率不足的加油机集气泵,要及时升级改造,确保气液比稳定达标;对排孔数值偏高且未超标的三级回收设施,要采取提前更换活性炭、膜等废气治理耗材的方式,确保油气稳定达标。
(三)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按照“GB20952-2020”规定严格管理辖区内加油站,开展加油站油气治理工作,确保各项油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辖区内油气治理效果不好、处理效率不高、气液比不能稳定达标、无组织排放超标的加油站要按照“GB20952-2020”要求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督促其尽快完成整改。
(四)完成在线监控联网。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联网技术规范的通知》,加快推进加油站在线监测体系建设,巩固加油站环保设施数据联网成果。提前计划、精心组织,年底前完成辖区内汽油年销量2000吨(含)以上的加油站油气回收监测系统建设联网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摸底排查
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提前开展辖区内加油站排查,摸清底数、列出清单,3月31日前对辖区内加油站的数量、明细、生产设施等情况进行逐一排查登记并填写摸底排查统计表和登记表(《2024年度加油站摸底排查统计表》见附件1、《2024年度加油站摸底排查登记表》见附件2)并上报至区生态环境分局大气环境科。
(二)专项检查
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各镇(街道、开发区)自4月15日开始至10月31日对辖区内加油站组织开展每月一轮的全覆盖专项执法检查,要按照“GB20952-2020”要求,参照《加油站油气回收现场检查要点》见附件3,重点检查油气回收设施的管理台账、运行状况、年度检测报告、油气回收联网状态、气液比、应急排空阀泄露等问题,每日提报检查情况及检测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拉条挂账”式管理,制定“一站一档”,督促整改到位,涉嫌违法的要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油气回收检查登记表》见附件4)。
(三)非现场检查
区生态环境分局要充分利用我区加油站环保设施全联网的技术优势,组织开展加油站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非现场检查,夏秋季期间(4-10月份)每天对辖区内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的在线情况、运行情况及报警情况开展非现场巡查,实时掌握企业油气回收系统运行情况,对非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调度执法人员现场核验,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整改。
(四)错时加油
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提前做好夏秋季期间错时加油、卸油工作,4月底前制定发布2024年度错时加油、卸油方案,持续落实公务用车夏秋季期间夜间加油制度,引导民众错时加油,鼓励油料销售企业加大夜间加油优惠力度,实施夜间卸油,合理调度油品运输车辆和人员,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将卸油时间控制在晚18时至早8时区间。
四、强化考核
臭氧是我区夏秋季主要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产生臭氧的主要前置物,管控好成品油销售、存储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油气排放,可有效降低中心城区臭氧的产生量,提升我区夏秋季期间臭氧污染治理成效,各镇办要高度重视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坚决落实有关工作部署,协力控制臭氧污染,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明确职责分工,量化考核细则,夯实治理实效。
加油站油气治理工作纳入市、区“移动污染源整治大会战”考核事项,各镇(街道、开发区)要认真研究考核办法,加强夏秋季期间(4-10月份)管控措施,将油气治理各个环节精准落实到位,确保气液比持续、稳定达标,最终实现目标减排。
联系电话:2929561,邮箱:zchbdqk@zb.shandong.cn
附件:1.2024年度加油站摸底排查统计表
2.2024年度加油站摸底排查登记表
3.加油站油气回收现场检查要点
4.油气回收检查登记表
淄川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
2024年度加油站摸底排查统计表
序号 |
加油站名称 |
加油站详细位置 |
所属镇办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23年汽油销量(吨)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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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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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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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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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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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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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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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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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4年度加油站摸底排查登记表
加油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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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省控点源距离(千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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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机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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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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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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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枪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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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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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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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井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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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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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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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孔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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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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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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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路连接法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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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00PPM 泄露点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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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机性质 (根据实际情况打√) |
自吸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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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油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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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机集气泵性质 (根据实际情况打√) |
集中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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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式 |
一泵双枪:□ 一泵一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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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罐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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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罐容积 存储性质 |
汽油:容积(单个): 柴油: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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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油口数量 |
汽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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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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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回收处理效率 |
每小时处理立方数: 冷凝工况温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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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回收活性炭更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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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回收处理装置设置及运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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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枪气液比检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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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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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加油站油气回收现场检查要点
项目 |
检查要点 |
一次油气回收 |
1.根据加油站提供的卸油记录,调取油料卸车录像,查看管路连接是否到位,管路连接顺序及阀门开关顺序是否正确。 2.一次回收集气管是否存在影响油气密闭收集的情况。 3.卸油过程中卸油管路无“跑冒滴漏”现象。 4.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开关相应阀门。 5.卸油及油气回收接口应安装DN100mm截流阀(或密封式快速接头)和帽盖或采用变径连接。 6.一次回收管路阀门在不使用时是否保持完全关闭。 |
二次油气回收 |
1.油枪集气罩有无破损、擅自修改等影响油气密闭收集的情况。 2.加油机集气泵是否保持正常运行,气液比是否保持在1.0~1.2范围之间。 3.加油软管有无明显破损、漏气、严重老化等影响油气密闭收集的情况。 4.加油机内各个阀门是否处于相应规定状态,密闭性检测口是否设置高于地面便于取样的位置。 5.加油员在执行加油操作时,是否做到加油枪同汽车油箱紧密贴合。 6.加油软管是否有跑冒滴漏等油料渗漏的情况。 7.加油机集气泵是否能够持续稳定运行,加油站应尽量避免加油机一个集气泵带两条及两条以上加油枪。 |
三次油气回收(即油气处理装置) |
1.处理装置压力启动模式设定值是否为+150Pa或按照设备使用说明设置启停,设备启动压力应小于压力/真空阀(pv阀)承载压力。 2.带有压力/真空阀(pv阀)的排气立管阀门应处于开启状态,其他阀门应处于关闭状态且排孔距离地面应≥4M。 3.是否按照操作规范使用油气回收设备。 4.油气处理装置是否正常使用,发生故障时加油站有无停止运营。 5.油气处理装置回油管路是否采用密闭方式连接地罐。 6.压力控制传感器是否安装在油气处理装置进气管路前段,同地罐压力保持一致。 7.油气处理装置卸油期间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
档案 材料 |
1.年度检测报告有无过期。 2.年度检测报告是否存在缺项漏项(液阻、气液比、密闭性、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检测、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位油气泄漏检测)。 3.是否建立油气回收系统的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台账。 4.是否建立油气回收系统施工图纸、测试校准、参数设置等技术档案。 |
其他 方面 |
1.是否加装电子液位仪。 2.是否保留人工量油口,保留人工量油口的是否安装密闭阀门并保持密闭。 3.调取卸油录像,卸油时是否开启人工量油口。 4.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加油站,在线设施参数是否按照相关标准设置。 5.在线监测系统出现报警后,是否停止加油。 |
注意 事项 |
1.所有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位在正常状态下应保持密闭,如人工量油口端盖、卸油口、油气回收口盖帽、集液罐管口、加油机油气回收管和阀门处、排放管压力/真空阀(关闭状态时)、与油气处理装置连接的管道连接法兰、阀门等部位以及在卸油过程中应与油品运输汽车罐车等卸油工具密闭连接的接口、管道等点位,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检测数值不得超过500μmol/mol(ppm)。 2.气液比检测一泵带多枪的加油机,小于4把枪的,气液比检测至少要在两把枪同时工作时分别进行检测,大于等于4把枪的,应至少4条枪同时工作时分别进行检测。 3.油气处理装置排气口应设置阻火器,油气处理装置回油管路横向地下油罐的坡度不应小于1%。 4.年度检测报告油气浓度是否为1小时平均浓度。 5.加油站企业边界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不得超过4.0mg/m3。 6.使用红外摄像机查看油气回收系统管路法兰接口及应急排孔时,有无出现油气虚影。 7.地罐压力不应长期处于负压状态。 |
附件4
油气回收检查登记表
加油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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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销售量(以上年度销售量为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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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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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油罐(地罐)总容积(单位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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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油枪油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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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油气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安装的注明提前预安装或已联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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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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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料卸车时,管路有无按照规范要求正确连接。(现场位未遇到卸车的可调取监控录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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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回收集气管有无破损、开口、密封不严等影响油气密闭收集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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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油过程中卸油管路有无“跑冒滴漏”现象,卸油完成后连接软管管内有无残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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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照规范要求开关相应阀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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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浸没式卸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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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油及油气回收接口是否安装DN100mm截流阀、密封式快速接头和帽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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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枪集气罩是否有破损、擅自修改等影响油气密闭收集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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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机集气泵是否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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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软管有无明显破损、漏气、严重老化等影响油气密闭收集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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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机检测口阀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通气阀门是否处于打开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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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员在执行加油操作时,是否做到将集气罩同汽车油箱紧密贴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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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枪气液比检测是否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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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装置是否设定值为+150Pa时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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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装置排孔距离地面不低于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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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装置在压力大于+150Pa时有无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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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照操作规范使用油气回收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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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检测报告有无过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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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检测报告是否存在缺项漏项(液阻、气液比、密闭性、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泄漏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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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油气回收系统的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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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加装电子液位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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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安装三级回收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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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在线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加油站,在线设施参数设置是否正确,气液比设定范围是否符合1.0-1.2之间的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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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错时卸油、加油鼓励措施。(该项目为非处罚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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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泄露超过500PPM的点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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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的其他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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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 |
备注:现场执法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发现的其他问题,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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