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淄博市淄川区财政局

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淄博市淄川区商务局
淄博市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淄川大队

关于印发《淄川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

柴油货车鼓励淘汰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环发202433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警大队:

现将《淄川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淄川区财政局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淄川区商务局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淄川大队

2024109

 

关于印发淄川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以下简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山东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和省工作要求,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疏堵结合、积极稳妥的原则,综合采取“政策支持、财政奖补、金融助力、引领带动”方式,2025年年底前,基本淘汰全区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

(二)分阶段目标。第一阶段:20241231日前,要完成我区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任务总量40%以上;第二阶段:20251031日前,要全面完成本辖区淘汰工作任务;第三阶段:20251031日至1231日,要对本辖区淘汰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收尾清理工作,全力完成淘汰工作任务。

二、工作措施

(一)做好淘汰“数据库”信息管理。按照号牌号码、号牌种类、车辆类型、排放标准、使用性质等因素,制定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清单,建立淘汰“数据库”明确淘汰任务,定期更新淘汰进展。交警部门负责提供数据,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核 排放标准,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核实是否取得道路运输证

(二)落实奖补政策和奖补资金。根据市下达的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补贴方案,严格执行市补贴标准和补贴流程及时分解下达2024年度奖补资金,做好2025年度奖补预算保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统筹使用上级奖补资金、财政补贴资金,严格审核把关,加强资金管理,杜绝骗补乱补,切实保障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三)加大监管力度。开展联合执法,以老旧柴油货车为重点,严肃查处非法营运、排放超标、冒黑烟和破坏尾气后处理装  置等问题。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行为。根据淘汰工作进度,适时制定科学合理的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限行政策。交警部门要严把车辆准入关,严禁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转入我,严防产生新的增量。

(四)强化激励措施。优化金融伙伴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协作,将汽车生产、销售等生产经营主体分批分类纳入金融伙伴范围,组织金融机构提供精准高效金融服务。深入落实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要求,优化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加大汽车以旧换新场景金融支持。

(五)严格报废流程管理。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管理,鼓励拆解企业依法依规设立分支机构,公示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地址、办公电话、业务流程,提供便民服务。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及时督促办理报废手续。将报废货车信息纳入缉查布控,严查报废车上路行驶。交警部门要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机动车注销业务,认真审核各类资料,确定车辆类别,核定报废期限及报废原因,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提高注销登记工作效率,确保注销工作质量和数量同步推进。

(六)加强引领带动。202410月底前,各级党政机关及其他财政供养单位发挥引领作用,主动淘汰公用老旧车辆,优先配备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重点用车单位等柴油车保有量大的单位积极淘汰老旧车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根据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职责分工,统筹负责全区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协调推进相关事宜,结合实际抓好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推动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推进相关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道负责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发放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明白纸,载明淘汰范围、标准和时限、申请补贴流程及补贴标准, 扩大群众对淘汰政策的知晓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户外广告等方式,广泛宣传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的重要意义。适时召开车主座谈会,主动听取车主意见建议,让车主充分了解政策要求和优惠措施,争取理解配合,营造主动淘汰、支持淘汰的良好氛围。

(三)压实工作责任。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定期汇总淘汰进度,有针对性地制定推进措施,通过电话告知、上门劝导等方式,依法依规引导车主办理交车报废注销登记业务。定期调度各镇办淘汰工作进度,必要时进行通报。

(四)强化风险管控。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提前研判风险,开展淘汰工作风险评估,全力做好政策引导,合理把握工作节奏和力度,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问题,对不稳定因素、苗头性事件要及时发现处理并上报。

(五)视情调整淘汰数据。因车主户口迁移等特殊原因导致行政区划变更或者工作中发现未纳入淘汰范围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的,报请市专班核定后予以调整或者增减。

 

附件:1.淄川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

2.淄川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授权委托书

3.淄川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补贴申请流程图

 

附件1

淄川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

 

 

 

 

车辆 所有 人/单

车辆所有人

 

身份证号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办理类型

□本人办理□受托人办理

是否附委托书

□是□否

经办人

 

身份证号

 

经办人电话

 

开户银行名称

(必须全称)

开户银行账号

 

 

 

 

 

 

 

 

提前 淘汰 车辆 信息

车牌号码

 

车辆型号

 

发动机号

 

发动机型号

 

车架号/车辆 识别代号

 

车辆出厂日期

 

注册登记日期

 

报废回收日期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是否齐全

□是□否

机动车注销证明 是否齐全

□是□否

是否取得《道路运输 证》

□是□否

是否在2025年年底前达到强制报 废标准

□是□否

是否强制报废

□是□否

提前淘汰日期是否距离强制报废 不足1年

□是□否

是否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

□是□否

车辆 类型

□轻型(4.5吨(不含)以下》中型(4.5吨(含)-12吨(不含)》□重型(12吨(含)及以上》

货车(含载重)总质量(千克)

 

申请补贴金额

人民币:             ¥         

本人承诺所填内容真实有效,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申领人:                年  月   日

审核 部门 签章

商务部门

公安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

财政部门

 

 

 

 

 

                       

注明:1.车辆信息以《机动车登记证书》内容为准

2.填表人务必准确填写个人或单位银行账户信息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

 

附件2

淄川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电话        

联系地址: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联系地址:

兹授权    受托人依照《XX 市、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补贴实施方案》之规定,代为办理车号为      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补贴资金申领之相关事宜。

有效期限:               日,受托人代为提交申请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和办理相关手续。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本人均予以 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委托人:        签字盖章

受托人:        签字盖章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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