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标题: 文稿解读|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721528/2024-542682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6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文稿解读|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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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二、编制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2024年1月8日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编制《淄博市淄川区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4条。其中涉及机构职能类2条;规划计划类1条;政策文件类3条;行政许可类186条;行政执法公示类16条;生态环境信息类30条;重要部署执行类6条;建议提案办理类1条;财政信息类3条;双随机一公开类10条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在法定时限内予以了答复,较去年增加1件无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严格落实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管、主管科室统筹推、责任科室用心办的工作机制。2023年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效应,着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3年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政策措施组织进行多形式深入解读,不断丰富形式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