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标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721528/2024-5426277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6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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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城路59号,电话:0533-5181488,邮编:255100,邮箱:zchb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川分局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基层群众、改进行风作风、推动中心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1、主动公开。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4条。公开类别:机构职能类2条;规划计划类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类1条;政策文件类3条;政府会议类2条;社会信用体系类186条;行政执法公示类16条;生态环境信息类30条;重要部署执行类6条;建议提案办理类1条;财政信息类3条;双随机一公开类10条;重大建设项目类3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类1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类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类1条;政务公开组织管理类5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条。

2、依申请公开。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在法定时限内予以了答复。未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

3、政府信息管理。及时学习贯彻深化区委区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内部工作程序,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资料整合、常态化监管,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加强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运营维护,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工作动态,不断提升工作透明度、群众知晓率。

5、监督保障。建立落实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管、主管科室统筹推、责任科室用心办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审核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凡报必审、准确及时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5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深度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布不够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的领域有待拓展。

2、改进情况。一是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凡报必审工作机制,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完善信息公开途径。二是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三是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政策措施,组织进行多形式深入解读,不断丰富形式、优化内容,拓展政民互动交流途径,提升政策知晓度、群众参与感和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根据2023年度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我局步夯实了政务公开责任体系,强化了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承办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已按时限要求办理完毕并答依规对提案内容、答复内容进行公开。未收到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邀请市民代表走进环保设施开放单位,距离了解生态环境工作;通过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宣传。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