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

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6-03-16

《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重大决策的意见征集、结果反馈、执行效果评估情况;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社会救助信息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本机关主要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zichuan.gov.cn/gongkai/site_zcqsyzrmzf/

2、“淄川政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ichuanquzhengfu

3、本机关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 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杨萌路与宝塔街交叉路口往东南约100米,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185。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陆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2)。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杨萌路与宝塔街交叉路口往东南约100米

邮政编码:255185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481140

传    真:0533-5489117

电子邮箱:syzdzbgs123@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淄川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邮政编码:255100
  接待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1064
  传  真:0533-5181064
  电子邮箱:zcgov@zb.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街道文峰路兴学街3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60869
  行政诉讼机关:淄川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6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80687

    

附件:1、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9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杨萌路与宝塔街交叉路口往东南约100米;邮编:255185;电话:0533-5481140;电子邮箱:syzdzbgs123@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双杨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持续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平台功能、规范工作流程,切实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推动全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 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双杨镇按照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在区政府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39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政府文件3条,规划计划5条,建议提案办理3条,财政信息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16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1条,政务公开组织管理3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2. 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依法依规予以办理,按时规范答复申请人。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复议结果维持。因政务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

3.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持续优化主动公开目录,动态更新管理。健全政府信息获取、制作、保存、发布、归档全流程管理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与动态清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一事一审”制度,全年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4. 平台建设方面。维护好区政府门户网站我镇下设的政务公开专栏,优化栏目设置与内容更新。拓展线下公开渠道,用好镇村公开栏、便民服务中心、电子屏等载体,方便群众就近获取信息。

5. 监督保障方面。及时调整优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架构,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与协作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坚持“先审后发”原则,加强对拟公开信息的政治性、规范性、准确性及保密性审查,严把内容质量关。采取以会代训、专题教育、普及学习、全员及新任职培训相结合的多种方式,分别围绕政策解读、信息公开实务、平台操作、依申请办理等重点内容,着力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求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广度不足,政策解读形式有时较为单一,针对性和通俗性有待增强。二是公开平台的互动性和便捷性有待提升,信息检索的精准度和便捷性有待进一步优化,部分信息分类不够清晰,查找不够方便。

改进情况: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围绕乡村振兴、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要求相关责任站所不仅公开结果,更注重公开决策过程、实施进展和取得成效,增加公开“含金量”。二是优化平台服务功能。优化政务公开栏目,优化信息分类标签。三是固化推广典型经验。 注重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形成的好做法、新经验进行及时梳理总结,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 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2025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5年双杨镇一共办理建议提案3件,分别是: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8号“关于将双杨镇基础设施纳入全区统筹管理范围的议案”,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9号“关于对凤凰路、友缘路进行修缮的议案”,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98号“关于将淄川建材城转型为鲁中全域汽车新城的建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文件按法定程序面复代表和委员,面复率100%,办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并依规公开。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3. 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实践情况。探索开展“政务公开+民生服务”活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部分村(社区)试点设立“政策直通车”宣传点,将惠民政策、办事指南等制成“明白纸”“二维码”,面对面为群众解读。尝试运用数据图表等方式公开年度民生实事完成情况,更直观反映工作成效。

4.《2025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落实情况。我镇对照《2025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和本单位制定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逐项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台账落实情况已通过适当形式进行了内部通报和总结。

 

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