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印发《双杨镇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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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339204R/2024-544222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5-06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 |
双杨镇党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双杨镇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
双杨办发〔2024〕11号
各村居,有关部门:
现将《双杨镇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双杨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淄博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部署要求,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保障水平,制定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建立风险监测与监督抽查相结合、上下联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以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自律检测为基础,在全区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全面落实产地准出自检制度。
二、检测范围和重点
检测范围为瓜菜食用菌生产基地、合作社、示范园、超市等。检测重点为瓜果蔬菜、食用菌。
三、检测任务
重点以基地、种植户为主,样品数不少于3600个(其中胶体金200个)。检测记录、不合格样品处置等资料要建档保存不少于2年。
四、检测方式暨判定依据
通过农残速测仪快速检测方法判定。抑制率50%以下判定“该产品合格”;高于50%的判定为“该产品疑似超标”,需二次复检。二次复检抑制率50%以下判定“该产品合格”,高于50%的判定为“该产品不合格”。
通过农药残留胶体金检测仪进行检测。样本中的待检物与胶体金标记的特异性抗体结合,抑制抗体和检测卡中检测线(线)上抗原的结合,导致检测线颜色深浅的变化。无论样本中是否含有待测物,质控线(C线)都会显色,以示检测有效。
五、检测结果上报
抽样后应尽快检测,检测数据及时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产品不合格的,样品确认后,及时采取措施,并将不合格样品检测情况报区农业局农安办。
六、处罚
体现检打联动原则,经确认确属不合格的样品生产、销售企业和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按照程序进行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主管部门依法及时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