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造太河矿泉水品牌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政协第十三届淄川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240080
建议人: 刘金玉
主办单位: 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4-07-23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太河镇人民政府

对区政协十三届次会议80提案的答复

 

刘金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太河矿泉水品牌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太河镇是中国矿泉水之乡,矿泉产业发展也有30多年历史,受地理、品牌等因素影响,产品以桶装饮用水为主,产品主要在淄博本地销售。随着市场变化,周边饮用水企业的建设,城市小区直饮机的普及,大灌水冲击等因素,桶装水市场占有率有下降趋势。下一步我镇将通过加大太河矿泉水品牌宣传、支持鼓励企业产品创新等措施加强产业发展后劲,重新做强太河矿泉水产业。

一是对鼓励企业开展产品创新。针对目前矿泉水市场情况,鼓励企业开展多种规格桶装饮用水生产,以满足不同消费者需求。加大小瓶水市场的拓展。

二是拓宽销售渠道。探索线上销售和定制水市场拓展。

三是加强宣传。镇宣传部门对矿泉水企业开展专题系列宣传,提高太河矿泉水的知名度。

四是加强监管。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生产企业加强管理对不符合生产要求的企业给予相应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太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3日

 

(联系单位:太河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陈庆田)

一、提案理由 太河镇因其独特的地质结构和优越的自然环境,拥有丰富的优质矿泉水资源。然而,在当前的市场竞争中,其品牌影响力与市场占有率并不突出。为了打造太河矿泉水品牌,充分挖掘和利用当地矿泉水资源,促进当地的经济与发展。 二、建议 一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市场中售卖太河矿泉水商家的监管,特别是加大对小区门口售卖太河水流动摊贩的检查力度,取缔非法和假冒经营。同时,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消费者的投诉进行及时处理。 二是区融媒体中心等宣传部门在制作推介视频、宣传广告时,将太河矿泉水纳入其中进行宣传,全面提升太河矿泉水的在外知名度和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