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
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312757J/2024-5426650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9 发布机构: 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

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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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东同古村401号;邮编:255178;电话:0533-5080008;邮箱:taihe1@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太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渠道,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主动公开方面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根据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太河镇不断完善《太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91条。

2.依申请公开方面

太河镇严格落实《太河镇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压实工作责任。2023年,全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均依法答复。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3年,太河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将其纳入政务公开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了信息管理全流程相关工作人员责任,通过健全体制机制,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我镇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并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全镇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4.平台建设方面

2023年,太河镇根据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同时积极利用政务公开栏、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网站等公开载体,公开有关工作动态、工作流程、计划总结、政策信息、规范性文件等内容,使广大社会群体能够及时了解我镇信息。

5.监督保障方面

2023年,太河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相关内容,完善监督保障工作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结合实际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准确。二是坚持脚踏实地的工作原则,聚集社会热点和民生实事,通过不断优化栏目设置,提高政策解读质效,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1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1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1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镇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对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把握,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太河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在日常工作中逐渐熟悉并掌握国家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并将所学的知识熟练运用到政务工作中。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积极参加有关业务培训,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提高政务公开的数量与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根据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太河镇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的更新完善,完成情况良好。

3、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太河镇收到人大建议11件,政协提案5件,人大建议答复文件按法定程序面复代表委员,面复率100%,办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2023年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充分发挥互联网传播快、效率高、受众广的优势,利用微信群、政务公开网站、新媒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

5、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