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MB2855600C/2024-5426628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9 发布机构: 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淄博市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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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文汇街3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280123;电子邮箱:zcqtyjrsw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公开内容,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满意度。

1、主动公开方面

除依法依规应当保密的除外,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通过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淄博日报、淄川融媒等媒体渠道发布信息300余篇,及时向社会公布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情况,有效保障服务对象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健全完善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梳理并更新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确定责任到各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同时规范信息发布标准和要求,依法严格审查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安全、规范。

4、平台建设方面

为加强信息发布工作,我局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截至目前,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淄川退役军人”关注人数已达5991人,通过宣传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关政策、先进退役军人典型和局日常工作,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舆论氛围。

5、监督保障方面

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联系群众、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不定期组织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强化相关负责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具体”的工作格局,保障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公开的政府信息特色亮点内容不足。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主动公开的类别、内容和形式。二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培养,灵活采取文字、图解、音频或视频等政务公开形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发掘政府信息特色亮点内容,以退役军人看得到、看得懂,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不断探索借鉴有创新性和特色性的经验做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贯彻落实《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要求形成并公开了《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并督导推进各业务科室认真完成政务公开考核规定的内容。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收到政协委员提案2件,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文件按法定程序面复代表委员,面复率100%,办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依规对提案内容、答复内容进行公开。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