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解读《淄博市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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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7817W/2023-5334918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3-01-18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共按照要求分为六大部分,分别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一部分“总体情况”,详细介绍了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五方面具体情况,格式规范、内容详实,结合本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实际作出相应公开。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上级规范要求发布年度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相关统计数据,并标准填写相关数据。本部份涉及本局的指标是“行政处罚”,全年共作出行政处罚29起。
第三部分“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上级规范要求发布年度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相关统计数据,并标准填写相关数据。2022年本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期答复1件,为自然人提出申请。
第四部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按照上级规范要求发布年度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相关统计数据,并标准填写相关数据。2022年度本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无需要公开内容。
第五部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部分介绍了本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争取在2023年度切实提升文化和旅游信息公开质量水平。
第六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部分作为补充部分介绍了信息公开收费、落实上级要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创新等有关情况。